2024年3月30日发(作者:)
三书一证一表及面积实测表
业主交房时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是指:“三书一证一表”。“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
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书一证一表”是否齐全,是代表楼房质量有没有通过相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志,
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只要有一个证件没有,就说明这房子还未完全过关,业主可以
拒绝验收房屋,因此造成延期交房,业主还可以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商索赔。开发商在交房
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
件而不是复印件。
1:《住宅质量保证书》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
付使用时,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列
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
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
管理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单位。正常情况下,各部位,部
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
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
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一年;灯具、电器
开关保修六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用户自行约定。保修期从房
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
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
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因用户
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损失,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
责任。
2:《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
标、墙体结构类型等的相关说明。
3:《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
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
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
落实; 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
4:《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
5:《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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