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发(作者:)

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

的通知

穗建筑[2006]1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广东

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

[2005]145号)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 从2006年4月1日起,凡在广州地区进行招标或非招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安

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投标的标底、签订承发包合同、

办理工程拨款、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

程造价时,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广东省

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

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

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

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

年)》进行计算。同时,《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

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

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

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市政工程

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园

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停止执行。2006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

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原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不作改变。

二、采用定额计价模式

(一)人工日工资单价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文件进行动态调

整。广州市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均为33

元,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为43元。

(二)材料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无约定的可参考广州市建设工

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三)机械台班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无约定的可参考广州市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四)各专业工程计价程序。

1、建筑工程:按“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1)。

2、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按“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

行(详见附表2)。

3、安装工程:按“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3)。

4、市政工程: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4)。

5、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按“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

附表5)。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3)及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由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

四、其它

(一)措施其他项目费、利润的计取:对于招标工程,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执

行。对于非招标工程、“按实结算”工程和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以及工程造价鉴定

等工程计价,除合同已约定外,按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规定执行。

(二)关于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费

1、在编制竣工结算、工程造价鉴定时,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列入其他项目费中。

2、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时,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之和乘以

0.3%进行参考计算,列入其他项目费中。

3、招投标工程应将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要求列入招标文件,材料进场检验费由施工单位

参考以上标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附表:

1.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3.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4.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5.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六年四月四日

附表1

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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