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哪些⼈可作为共同申请⼈?如何增加共同申请⼈?
每⽇问答
是我们新推出的栏⽬
我们会从⽹友们提的问题⾥
选出典型的、⼈们常问的问题
进⾏解答
关于社保、⼊户、出⼊境、玩乐等问题
都可以问哦
只需要在这篇⽂章底部留⾔就可以啦
不过问题要尽量问得详细⼀点
今⽇话题:
哪些⼈可作为公租房的共同申请⼈?
前⼏天
我们发布了关于公租房的消息
于是很多⼈问
“孩⼦能作为共同申请⼈吗?”
“兄弟姐妹能⼀起申请公租房吗”
......
其实这⼏类都是⼀种问题
搞清楚公租房的共同申请⼈增加条件即可
哪些⼈可作为共同申请⼈
1、配偶、未成年⼥⼦:申请轮候公租房时,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1年的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应当列为共同申请⼈。
2、⽗母、成年⼦⼥: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配偶)⽗母、成年⼦⼥可以作为共同申请⼈(⽗母⾄少⼀⽅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男⼥朋友、兄弟姐妹、朋友: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
4、申请⼈配偶是现役军⼈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申请轮候,申请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军官证或⼠兵证等。申请⼈的成年⼦⼥因服兵役、就读全⽇制学校⽽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的未成年⼦⼥因就学⽽将
请⼈的成年⼦⼥因服兵役、就读全⽇制学校⽽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的未成年⼦⼥因就学⽽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添加共同申请⼈⽹上办理
已提交公租房轮候申请,并取得备案回执的轮候⼈,需增加配偶作为共同申请⼈,增加或去除⼦⼥作为共同申请⼈,去除⽗母作为共同申请⼈,或者户籍、居住证、学历、残疾、优抚等轮候信息发⽣变化的,可以通过⽹上登录保障性住房统⼀轮候系统,在线申请轮候信息变更并上传证明材料电⼦⽂件。
进⼊后点击“ 轮候申请”,再输⼊账号密码登陆进去政务⽹。
再点击“ 轮候信息变更”,根据提⽰进⾏填写信息即可完成共同申请⼈变更。
接下来的流程:
1、申请后保障性住房统⼀轮候申请系统即时受理申请。
2、系统对申请⼈的资格及提交的信息进⾏审核,符合资格进⼊审批流程,不符合资格⽆法提交变更申请。
3、经审核合格的,同意其信息变更后继续轮候,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轮候资格。
4、信息变更完成,此事项办结。
5、申请⼈可登陆保障性住房统⼀轮候申请系统查询变更后的轮候信息情况。
这类情况要现场办理
增加⽗母作为共同申请⼈,因离异、丧偶需进⾏信息变更,或者申请⼈家庭成员证件号码、名字发⽣变化的,则需申请⼈到深圳市⾏政服务⼤厅西厅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
增加⽗母为共同申请⼈要重新轮候
增加⽗母作为共同申请⼈,须重新轮候,原排名作废,重新轮候的申请时间以变更受理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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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 | 摄图⽹
素材来源 | 深圳住房保障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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