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租房房租催缴工作计划
为方便公租房租金的有序管理,特制定公租房租金收取、规范催缴流程,备管理人员有章可循。
一、公租房租金收取、规范催缴流程
为加强公租房租金收缴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湾沚区宜居公司建立此制度,确保公租房租金及时足额收缴,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尊重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维护国有资产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若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仍不缴纳所欠房租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我办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租金拖欠问题。
1、在房租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宜居公司工作人员可以打电话通知承租人或者下发预付租金《交款通知书》给承租人,经承租人确认后,宜居公司将有承租人签字的副联带回存档;
2、若承租人未缴纳房租时长达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宜居公司应出具《欠缴通知单》送达给承租人,经承租人确认后,宜居公司将有承租人签字的副联带回存档;
3、若承租人未缴纳房租时长达六个月以上的,宜居公司应出具《房屋租金催缴函》并送达给承租人,经承租人确认后,宜居公司将有承租人签字的副联带回存档;
4、若收到《房屋租金催缴函》的承租人仍未缴纳房屋租金的,由湾沚区宜居投资有限公司于次月1号下发律师函《解除合同通知书》给承租人,经承租人确认后,宜居公司将有承租人签字的送达回证带回存档;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交齐房租继续租住,承租人也可以在交齐房租、水电费等租住产生的费用前提下向宜居公司提出退房的申请;若承租人收到《房屋租金催缴函》后既不退出保障房,也不交纳房租时,湾沚区宜居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若承租人电话更改联系不上时,宜居公司工作人员应通过多种方式联系该承租人,如上门联系、查看承租人申请资料上的其它联系方式或者与该承租人户籍所在的社区或镇对接等;
6、宜居公司工作人员在送达《交款通知书》、《欠缴通知单》、《房屋租金催缴函》和《解除合同通知书》时,若承租人拒签或者始终联系不上时,将文书张贴在承租人门上并拍照取证,同时和物业工作人员在相应的副联或送达回证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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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租金,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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