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租金的账务处理
租赁办公楼减免了3个月的租金,这3个月该怎么做分录,是否还要继续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呢?
解答:
租赁办公楼减免了3个月租金,需要区分两种情况:1.签署合同时,直接就约定了减免3个月的;2.因为疫情影响,减免3个月的。
一、签署合同直接减免的
出租方为了尽快将房屋出租出去,同时承租方租赁房屋后多数也要进行装修的,因此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签署租赁合同时会约定一定的免租期。
因此,对于签署合同直接约定免租期的,直接按照租赁准则进行处理。
(一)按照新租赁准则处理的
1.租赁期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备注:首付租金等取得进项税额)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用其他科目,未来租金对应的进项税额)
贷:租赁负债-应付租赁款(未来需要支付的含税租金额)银行存款(初始费用、首付租金等)
2.在租赁期间,包含免租期内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3.在租赁期间,包含免租期内按实际利率(实际收益、内含报酬)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期内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应付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取得租金专用发票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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