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12日关于印发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3.12
【字 号】晋政办发〔2015〕17号
【施行日期】2015.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12日关于印发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5〕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2日
 
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
  2015年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深入推进的重要一年。为继续深入扎实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根据《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完善提质工程再上新台阶,农民安居工程实现新突破,环境整治工程取得新成效,宜居示范工程开创新局面。
  二、年度任务及责任分解
  201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计划投资221亿元。其中:完善提质工程投资38.9亿元,农民安
居工程投资162.6亿元(其中:采煤沉陷区治理90.6亿元),环境整治工程投资17亿元,宜居示范工程“以奖促治”资金2.5亿元。
  (一)完善提质工程。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县乡公路改造,实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公路连通项目,完成新建改造500公里县乡道路任务。启动实施村通水泥(油)路完善提质工程。(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推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自来水入户工程,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解决50万农村居民和10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加快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
  ——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逐步推进燃气管网进村入户。加快农村沼气、秸杆气化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晋城市煤层气综合利用城乡全覆盖工程。(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晋城市人民政府)
  ——推进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完成营造林400万亩以上。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在500个村开展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2.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力争再有30个左右的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改扩建农村幼儿园300所。(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全面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2015年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创新医疗联合体建设模式,力争覆盖所有二级医院。在县级公立医院创建30个临床重点专科。加强乡镇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和村卫生室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630名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对口支援210
所乡镇卫生院。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68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善诊疗环境和设备,为2670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简易中医诊疗设备。完成49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完成270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年度免费培养任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统筹城乡文化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健全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正常运转。(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实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提质工程,完成30万户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成果。(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2015年达到人均470元(财政补助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90元)。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农村空巢、高龄、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2015年,建设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个。(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二)农民安居工程。重点在采煤沉陷区治理、市场化手段推进易地搬迁上取得突破,彻底解决64万困难群众的安居问题。
  1.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
  总结推广2014年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经验,启动48个县、136个乡镇、440个村、7.5万户、21万人的搬迁安置工作。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开采谁治理、谁损坏谁搬迁”的原则,把治理责任明确落实到煤炭生产企业和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煤炭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2.加强农村地质灾害治理。
  实施4000户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全面开展50个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工程治理,推进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工程治理。(牵头单位:省国土厅)
  3.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建。
  ——对8.5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在完成2014年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工程基础上,再完成1万户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工程。(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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