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套检验标准(布)
1.拼缝为1.2CM,里布缝止1.2CM(除客户要求外)正负0.1CM;
2.针距1英寸为7针(除客户要求外)正负0.5针;
3.双针为0.5CM+0.5CM。一定要均匀;
4.单针止口(按客户的工艺要求)正负0.05CM;
5.确保每一套沙发的颜色保持一致;
6.用进口线的按客户需求配线,不按要求的按布的颜色配制;
7.需装商标的,应按照技术部门的要求制订位置(应看清客户名称);
8.需吃势的部位应吃势均匀;
9.布面无针眼;
10.褶边方向与样套,图纸一致,不可少打、多打;
11.内辅助线不可外露;
12.无重针、漏针、滑针等现象;
13.嵌条缝好后要圆滚且要顺平;
14.双针线平直、底面加衬带(注意衬带的颜色);
15.具有嵌条的沙发不可折死;
16.布面无线头、无污迹;
17.所有等边高度应按客户的要求做;
18.确保每套沙发的两面对称(除转角沙发外);
19.沙发套的折叠应按纸箱的尺寸而定,尽可能减少皱纹;
20.检验好的沙发所有拉链必须拉开;
以上所有的沙发辅料须达到客户确认的质量标准。里布、颜色和质地以签字样为标准,沙发套的用线以客户确认的线卡为准线。
沙发套包装检验标准
1.有硬嵌条的沙发座垫与靠背不可折死;
2.仿皮在包装时不可折死;
3.按规定的数量放干燥剂;
4.外箱标识清楚、准确(标准信息与箱内产品相一致);
5.纸箱的强度符合标准要求;
6.纸箱不可空装,否则将纸箱缩小;
7.装柜时,纸箱间尽量贴紧,不可少装,出现空柜现象。
沙发套总检抽样方案
沙发套总检采用抽样检验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抽检项目:
1、沙发套皮、布的色差、次点;
2、缝制;
3、产品是否做错。
二、抽检方法:
1、抽样方案类型:IS02859-1:1999标准中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2、检验水平:一般检验水平II。
3、接收质量限AQL:目前AQL定为4.0,必要时由海宁卡森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4、检验批:同一款式、皮号的产品为一种产品,当日总检所管辖的检验员检验的同一种产品数量为一个检验批。
5、样本抽取方式:样本可在一个检验批的产品全检完成之后抽取,也可以在全检期间抽取。抽样时应按简单随机抽样从样本中抽取,但当批由子批组成时,应采用分层抽样,且各子批的样本量应与子批的大小量成正比。
6、对不合格批重新提交时采用加严检验进行抽检,对需重新进行检验的项目由接收方确定。
7、本抽样方案不采用转移规则,对所有初次检验的批均采用正常检验。
三、抽检依据
1、实施抽样检查必须按标准、规格,依照图纸、样套及相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抽检;
2、抽检产品必须按照检验标准为依据,并判定合格与否;
3、合格与否的结果,应通知相关的生产部门。
木脚进料检验标准
1、表面开裂;
2、螺丝生锈、螺纹断牙;
3、个色差;
4、脚孔不光;
5、个孔径孔位偏差
6、棱脚不光;
7、有浮钉;
8、螺杆松动歪斜;
9、油漆表面露白;
10、沉孔不平;
11、脚上木板歪斜;
12、节疤超标;
13、尺寸不符;
14、含水率高。
金属件进料检验标准
1、材质、规格:符合确认样。                                      方法:目视、卷尺
2、尺寸及偏差:图纸未注明偏差时,偏差取+1MM。                  方法:目视、卷尺
3、色调、光泽:色泽均匀一致                                      方法:目视
4、裂损、毛刺:不允许裂损、毛刺、露底、剥落等,表面不生锈。      方法:触摸目视
5、碰撞伤、刮擦伤:正视面不允许明显可见异斑、碰撞伤、刮擦伤等。  方法:目视、卡尺
6、涂层:正视面平整光滑,无粘漆、漏漆等,其他部位无明显可见流挂、粒子、针孔等。
方法:目视
7、焊接:焊接牢固,无漏焊、焊穿,焊接处无夹渣、气孔等。          方法:目视
8、镀层:正视面平整光滑,无气泡、烧焦、漏黄等,其他部位无可见的花斑、麻点、针孔。 
    方法:    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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