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3.31
∙【字 号】辽政发[2009]10号
∙【施行日期】2009.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辽政发〔2009〕1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是确保全省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振兴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开拓城乡市场,积极培育消费热点
(一)积极吸引商业地产项目投资,提升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抓住国家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主题概念招商、产业集群招商,把抢抓商业项目作为拉动内需,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围绕两大都市功能区、三大流通服务业产业集群和十五条流通服务产业带,加快建设具有吸引力和带动力的1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沈阳金廊、大连钻石海湾要领先全国,走向世界。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大连服务外包产业基地等10大重点服务业工程要实现新突破,成为全省服务业发展的生力军。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加强对项目的跟踪考核与对接服务,努力在每个市形成一
批繁华商业区、高端商务区、特色商业街以及有品牌、有规模、有影响力的流通服务产业集群,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城市亮点。
(二)实施扩大消费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开发住房、装修、旅游、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健身、娱乐等多方面的消费需求,努力扩大居民消费,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商业与工业主管部门要联手开拓地产工业品市场,加强产销衔接,举办辽宁产品展销会,开展“名品进名店、名店销名牌”活动,提高省内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商业与旅游主管部门要携手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培育知名旅游品牌,不断推出新的旅游项目,提升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档次,拉动旅游相关消费。商业与建设主管部门要共同开拓商业地产、住宅地产市场,繁荣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联合举办房交会和住宅装修、装饰材料、家具、家电产品展销会,一站式满足居民住房消费需求。商业与外经贸部门要联手组织出口加工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共同举办外贸商品展销展洽活动,开拓出口品牌内需市场,拉动国内市场消费需求。
二、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拉动农村消费需求
(三)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继续支持新建和改造连锁农家店,加强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增强统一配送能力,提高统一配送比重。充分利用农村连锁经营网络,拓展农产品回购、加工、产销信息服务以及邮政、电信、图书等多种服务功能,方便农民消费。组织百家农村连锁企业、千种名优商品采购供货对接活动。今后两年全省再改造、新建乡村连锁农家店8000个。
(四)大力开展农商对接活动。商业和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商贸流通企业上山下乡,考察专业化、产业化、特色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商购销对接平台,支持商品配送、连锁经营企业在农村建立直供采购基地和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展网上农商对接,利用信息化营销手段扩大农产品流通规模。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农村商务信息网络,改善计算机软硬件服务水平,提高农民应用商务信息网络的能力。
(五)着力培育品牌市场。大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废弃物处理系统以及仓储、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改善农产品流通条件,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积极利用亚行、世行贷款项目资金。3年内重点培育100个跨区域流通的品牌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力争达到每个
县(市、区)至少有1个品牌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支持县乡农贸市场对经营设施、经营环境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经营服务功能。商业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依托品牌市场,举办特色化、专业化、区域化农产品展销活动,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
(六)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基地)实现产销对接,推广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加大对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改造建设的投入,重点支持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信息服务系统、采购配送中心等项目。在农产品产销环节推广应用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时点销售系统和电子订货系统等现代管理手段。
(七)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系统。支持5家5000吨以上的大中型冷库设施改造,鼓励大中型畜禽屠宰企业配备冷藏专用设备设施;支持科研院所、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农产品低温冷藏及保鲜技术的创新研究和推广应用,在流通领域构建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完整的保鲜增值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八)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重点培育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加强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承载企业改造农资
商品配送中心,扩大农资统一配送比重。引导和鼓励农资流通企业为农民提供测土施肥技术、农机具租赁、散装水泥配送等多样化服务。
(九)扎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积极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精心组织,强化监管,改善服务,确保质量。各地要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广泛开展家电下乡信贷消费,金融部门要探索开办针对农民的消费信贷项目,增加有利于扩大农民消费的金融产品,确保农民小额贷款需求。
(十)推进小城镇商业中心建设。用3年时间重点建设100个小城镇商业中心,支持引导大型流通企业在农村乡镇新建、改建适宜农村消费需求的商业服务设施,形成以中型超市或百货店为主导,以专卖店、便利店、餐饮、娱乐等各类小型网点为辅,功能齐全的小城镇商业中心,改善农村商业设施条件。对小城镇改造建设中型超市或百货店等商业服务设施给予支持。
三、健全居民生活服务体系,扩大城市消费需求
(十一)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在大中城市建成满足社区居民多
元化消费需求的家政服务网络。制定家政服务业相关地方标准,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有序经营。加快培育家政服务领域的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对吸纳或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8〕16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非〔2008〕700号)的有关规定,免交有关税费。对从事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制定家政服务行业标准和建设家政服务信息网络等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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