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修⼯程绿⾊环保材料及装修⼯艺管控⽅案
装修⼯程绿⾊环保材料及装修⼯艺管控⽅案
⼀、制定⽬的
本⽂主要针对⼤楼装修⼯程进⾏全过程绿⾊环保管控,确保选材、⽤材均得到有效控制,最终投运达到绿标要求。
⼆、控制⽬标
⼤楼装修要求以⼈为本、绿⾊环保、现场办公场所⽆刺激性⽓味,绿⾊建筑建设要求达到国家《民⽤建筑⼯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
在⼯程验收时,进⾏室内环境空⽓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民⽤建筑⼯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的I类民⽤建筑⼯程要求,如下表所⽰。
三、管控措施
1、设计阶段的管控措施
1)⼯程室内不得使⽤国家禁⽌使⽤、限制使⽤的建筑材料。
2)⼯程室内装修采⽤的⽆机⾮⾦属装修材料必须为A类(内照射指数I Ra
≤1.0,外照射指数I y≤1.3)。
3)⼯程室内装修⾤⽤的⼈造⽊板及饰⾯⼈造⽊板必须达到E1级(游离甲
醛≤0.12mg/m3)以上要求。
4)⼯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的⽊地板及其他⽊质材料,严禁采⽤沥青、煤
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5)⼯程室内装修时,不应采⽤聚⼄烯醇⽔玻璃内墙涂料、聚⼄烯醇缩甲
醛内墙涂料和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甲苯为主的⽔包油型
(0/W)多彩内墙涂料。
6)⼯程室内装修时,不应采⽤聚⼄烯醇缩甲醛类胶粘剂。
7)⼯程室内装修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溶剂型胶粘剂。
8)⼯程不应在室内采⽤脲醛树脂泡沫塑料作为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
2、材料的管控措施
材料管控从选材、确认品牌、看样定板、抽样送检等⽅⾯进⾏把控,详见附件1《绿⾊环保材料管控表》。
3、施⼯⼯艺的管控措施
1)⼯程室内装修时,严禁使⽤苯、⼯业苯、⽯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
稀释剂和溶剂。
2)⼯程室内装修⼯程施⼯时,不应使⽤苯、甲苯、⼆甲苯和汽油进⾏除
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3)涂料、胶粘剂、⽔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
4)⼯程室内严禁使⽤有机溶剂清洗施⼯⽤具。
5)⼯程室内装修中,进⾏饰⾯⼈造⽊板拼接施⼯时,要求全部使⽤E1
级以上的芯板,并对其断⾯及⽆饰⾯部位进⾏密封处理。
6)壁纸(布)、地毯、装饰板、吊顶等施⼯时,应注意防潮,避免覆盖局部潮湿区域。
7)能够在室外进⾏的刷漆⼯艺原则上不允许在室内进⾏,避免交叉污染。
4、验收阶段的管控措施。
1)室内装修⼯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在装修⼯程完⼯⾄少7天后进⾏
第⼀次测试;家俱进场后,⼯程交付使⽤前进⾏第⼆次测试。
2)⼯程验收时,采⽤⼤厅类必测,技术⽤房抽测的⽅式对室内环境质量进⾏测试。
3)⼯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按下表设置。
4)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I类民⽤建筑⼯程时,可
判定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5)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处理。采取措施进⾏处理后的⼯程,可对不合格项进⾏
再次检测,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范的规定时,可判定为室内环境
质量合格。
6)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时,严禁投⼊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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