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修订版
文件名称 |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修订版 | ||
业务类别 | 人力、行政类 | 版 本 号 | |
生效日期 | 2019年 月 | 归口部门 | 人力资源、行政部 |
拟制责任人 | 人力行政经理 | 文件审批人 | |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杜绝一切有损于公司形象的奇装异服行为,更好的展示公司着装文化,现就员工着装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着装要求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美观、整洁。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其余时间不做要求,外出商务活动,大型会议或有关活动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着装。
3、工装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4、上班期间必须按工作岗位穿着工装,不得冬夏服装混穿,员工可依据季节温度的变化,自行选择换季工装。
5、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装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装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代替工装,员工着装情况将作为日后个人考核的依据之一。
6、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证,佩带工作证于规定位置,工作证正面朝外,置于胸前处。
7、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确保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的发型要保持清洁、整齐不乱,发不过耳,不得留胡须。女职员上班时要求化淡妆,但不准浓妆艳抹,不准奇装异服。蓄长发的女职员应将长发束起或以发夹固定盘起,不得披散头发。所有员工不得染黑色以外发色,发色保持自然色彩。
8、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9、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背心。
四、着装规定
1、办公区/商场内 着装规定
1.1男职员着装规定:
1.1.1秋冬季:西服套装、长袖衬衫、领带、皮鞋。
春夏季:西裤、短袖衬衫、领带、皮鞋(禁止皮凉鞋)。
1.1.2颜色要求:黑色或深蓝色西服套装、白色或浅色衬衫(颜色要求为均色,且无图案装饰),皮鞋要求黑色。
1.1.3衬衫要求:衬衫袖口需扣上,不得挽起,衬衫下摆需束在西裤内。
1.1.4需系黑色腰带。
1.2女职员着装规定:
1.2.1秋冬季:西服套装、长袖衬衫、高跟鞋。
春夏季:西裤或短裙、短袖衬衫、高跟鞋。
1.2.2颜色要求:黑色或深色西服套装、白色或浅色衬衫(颜色要求为均色,且无图案装饰),高跟鞋要求为黑色。
1.2.3衬衫要求:衬衫袖口需扣上,不得挽起,衬衫下摆需束在裙内或西裤内。
1.2.4鞋跟为3-5厘米,穿裙装时,着黑色不露趾跟鞋。
2、维修工、保安员、保洁员等特殊工种根据季节变化,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
要求:工作服整洁、纽扣扣齐、不允许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腿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鞋袜穿戴整齐,鞋带系好,不允许穿拖鞋。
五、工装费用标准
1、工程技工、物业安保等特殊工种工装配置标准:冬季: 300元。夏季:150元。
2、 管理层员工、后勤员工配置标准:冬季:1200元。夏季:800元。
工装产生扣款时,由人事行政部按实际发生额执行。
六、工装回收及折旧规定:本公司工装使用年限为两年
1、管理层、办公区员工工装折旧规定:
1 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发放工装。
2半年内离职员工,工装费用个人承担100%;一年内离职,工装费用个人承担50%。
3满一年员工,工装费用由公司承担。
2、工程技工、物业安保等特殊工种工装折旧规定:
① 员工入职一周后发放工装。
② 员工半年内离职,工装及劳保鞋归个人,款项由工资中扣除,超过半年离职,服装使用不扣款;
行政员工岗位变更,由本人将未到使用到期限的劳保用品清洗干净、折叠整齐交回行政库房。
库房管理员将返还的劳保用品及工装登记在《库存商品保管帐》中。
八、附则
未尽事宜,另作要求,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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