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处保险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质检处保险柜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质检处的保险柜管理工作。
第二条 质检处保险柜管理包括了保险柜使用、保险柜内物品安全以及保险柜的定期检查等内容。
第三条 质检处保险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质检处的资产安全。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人员,在使用质检处保险柜时必需认真遵守,如有违规行为,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保险柜使用
第五条 质检处保险柜的使用应遵从以下原则:
1. 保险柜只能用于存放公司资产及紧要物品,不得用于私人物品储存;
2. 保险柜应定期检查,保证内部存储物品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3. 保险柜使用人员需严格遵守保险柜使用规章制度,保证保险柜密码保密,并适时清理垃圾和严禁吸烟等违规行为。
第六条 保险柜使用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签署保险柜使用协议,保证对保险柜的使用行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保险柜使用人员需合理听从保险柜管理员的指示,积极搭配保险柜管理员的管理工作。保险柜管理员应加强对保险柜使用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保险柜使用安全。
第三章 保险柜内物品安全
第八条 保险柜内存放物品应当依照安全级别分类,紧要资料及高价值物品应存储在高级保险柜内。
第九条 保险柜使用人员应当每次使用保险柜后,清理带入或产生的垃圾及物品。
第十条 保险柜内应当定期进行清理,严防显现积存垃圾和物品。
第十一条 保险柜内不得存放违禁物品,如毒品、武器、易燃物品等。
第四章 保险柜检查
第十二条 保险柜管理员应依照规定的保险柜检查标准,定期进行保险柜的清理、检查和维护和修理。
第十三条 保险柜管理员应当订立保险柜定期检查计划,适时对保险柜上锁系统进行更新换代,确保保险柜系统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 保险柜管理员应当宣扬保险柜使用及管理规定,加强保险柜使用人员的法律思想教育,提升保险柜使用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自发性。
第五章 惩罚条款
第十五条 如保险柜使用人员违反保险柜相关规定,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者财务损失,将面临公司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 对于保险柜的强行开启等造成公司重点财务及资产损失的违规行为,将追究刑事
责任。
第十七条 对于保险柜管理人员对保险柜管理不力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者财务损失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于保险柜管理中未尽事宜,应参照相关公司规定或条例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订,应经公司质检部管理层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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