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发(作者:)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
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4.10.22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4.10.2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
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
计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145号)精神,我市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
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
海东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结合海东实际,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激发市场和社会
的活力为目的,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
改革成果。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为落实好2013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权
力的承接工作,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进一步
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活力,以加快形成新的改革成果为目标,在市政府的领导下,
联合市法制办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依据
法律法规,对市政府各部门上报的保留、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从项目名称、设
定依据、实施机关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审核后拟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向
各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公开征求了意见。在清理工作中,省政府下放给市政府
的,一律承接,上级政府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明确下放的,一律下放。市政府
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保留12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审批项目72项,取消行政审
批12项,下放行政审批45项,由行政审批转为日常管理18项。
(二)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
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对市政府各部门保留的21项非行
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3项调整为行政审批事项,18项调整为日常管
理工作。
(三)着力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
知》(国发〔2013〕39号)核查后,市政府各部门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
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
的行政许可,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今后,不再新设
行政审批事项,确需设立的,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合法性、必要性、
合理性审查论证。各单位也不存在利用“红头文件”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
照法律法规和收费依据标准,清理了9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事项。
(四)指导做好县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7月25日,市政府召开专题
会议安排部署了各县(区)政府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各县(区)县委县政府高
度重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清理。截止9
月22日,各县(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完成,五县一区已形成行政审批
事项的汇总目录,以县长令形式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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