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发(作者:)
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普通住宅物
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试行)等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07.04.18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07.04.1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
标准》(试行)等的通知
福州市有关物业企业、各县(市)区物价局、房管局(建设局):
根据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规定,现将《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试行)及《福州
市住宅物业小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
及收费标准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分为四个等级,服务内容包括综
合服务标准、公共秩序维护、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公共区
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及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六个方面。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实施细
则》规定在合同中确定。
以上规定自二OO七年六月一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现行已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
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暂按原标准执行至合同(协议)期满或业主大会成立之日止。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
产管理局,以便修改完善。
附件一:《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
附件二:《福州市住宅物业小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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