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发(作者:)

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普通住宅物

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试行)等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07.04.18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07.04.1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

标准》(试行)等的通知

福州市有关物业企业、各县(市)区物价局、房管局(建设局):

根据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规定,现将《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试行)及《福州

市住宅物业小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

及收费标准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分为四个等级,服务内容包括综

合服务标准、公共秩序维护、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公共区

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及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六个方面。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实施细

则》规定在合同中确定。

以上规定自二OO七年六月一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现行已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

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暂按原标准执行至合同(协议)期满或业主大会成立之日止。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

产管理局,以便修改完善。

附件一:《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

附件二:《福州市住宅物业小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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