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
A12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095—2018
居家养老 家居适老化改造通用要求
2018 - 05 - 17发布
2018 - 06 - 17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民政厅、上海同宽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标准信息所、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红红、岳睿、韩春梅、赵振、杨全勇、马士杰、张良宽、冯在经。
居家养老 家居适老化改造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居适老化改造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改造评估、改造要求、评价验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家居适老化改造的相关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340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GB 50642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867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DB 37/T 2891 养老服务基本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DB 37/T 28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适老化改造
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方式,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对老年人缺失的生活能力进行补偿或代偿,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提升居家生活品质的一种活动。
4 基本原则
4.1 安全健康
应保证老年人的人身安全,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
应使用环保、安全的建筑材料。
4.2 因人制宜
应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意愿,结合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建筑及居室环境制定改造方案。
应根据老年人逐步的身体变化情况,满足老年人当前及未来可持续性、发展性需求。
4.3 经济适用
应根据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制定改造方案。
应满足老年人最紧迫的需求,兼顾经济性。
4.4 舒适方便
应注重细节改善,提高舒适性。
应体现人性化设计,方便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使用。
4.5 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改造施工应符合 GB 50340、GB 50642、GB 50763、GB 50867 的要求。
5 改造评估
5.1 评估内容
身体状况评估
身体状况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状况:包括年龄、性别等;
2——日常生活能力:包括进食、修饰、穿衣、洗浴、如厕、机体活动能力等;
3——日常行为习惯:包括兴趣爱好、锻炼活动、社会交往意愿及能力等;
4——精神心理状态:包括认知能力、攻击行为、抑郁症状等;
5——躯体功能状态:包括感知觉、疾病史、近期身体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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