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2.05.20
【字 号】邯公节办字[2012]7号
【施行日期】2012.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邯公节办字[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各自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邯郸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和面临的形势
  (一)工作进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了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并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各县(市、区)也比照市里的做法成立了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5个县(市、区)增设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其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确定了相应科室和人员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了节能工作有人管、专人干的要求,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市、县(市、区)公共机构联络员体系基本完备,每年定期召开节能联络员会议和专题培训。全市初步形成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运转顺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体制。
  2、强化建章立制,推进依法节能。依照《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际,各级、各部门制定了以节约水、电、煤、油、气、材为重点的公共机
构节能工作相关制度,使节能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
  3、推进能耗统计,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完成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调查,实行了能耗数据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制度,初步实现了能耗动态、综合监管。
  4、开展宣传活动,提高节能意识。各级公共机构,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节能工作氛围,公共机构节能意识明显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度关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时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印发的《邯郸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等,都突出强调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法规
不断完善,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和把握不断深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三是节能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逐步增强,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是,由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策法规亟待完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资金投入远远不够、行业和系统节能工作有待加强等。同时,随着公共服务的领域扩大、水平提高,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用能人数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能源消费需求也会持续增长,实现节能目标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为如期实现“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各级公共机构必须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转变能源消费模式,深挖节能潜力,为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二、“十二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推进节能改造和新能源、再生能源应用,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继续抓好国家机关节能工作的同时,强化对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节能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集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能耗高、节能潜力大、社会影响力强的行业和系统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完善各级、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量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投资、补贴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广泛引入市场化手段,为公共机构节能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3、源头控制,存量优化。严格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耗的增长速度。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使用比例。推广成熟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稳步推进节能改造。
  4、经济适用,因地制宜。注重公共机构节能的经济性、适用性、阶段性和实效性,根据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条件以及行业特征,进行分级、分类指导,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
  (三)主要目标
  1.节能目标。以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2015年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人均用水降低15%。
  2.管理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计量统计和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形成我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的长效机制。
  三、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领域和工程
  (一)重点领域
  1.建筑及用能系统节能。强化建筑节能,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强化节能评审和过程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计划,推进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高效冷却塔、高效换热器、LED灯、回馈发电装置等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供热计量改造,推进计量收费。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推动建立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
  2.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规模,加快淘汰更新“高污染、高排放”公务车辆,加大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全面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用油定额管理等制度及定期核定行驶里程、油耗、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和公布制度。
  3.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大在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力度,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空气
源热泵试点示范。
  4.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加强再生水利用。开展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化处理,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工程
  1.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工程。
  邯郸是国家级较大城市,党政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等公共机构具有数量大、人数多、建筑面积和节能潜力大、公益性和社会影响力强等特点。“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的10家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建设,重点推进建筑围护结构及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到2015年,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明显低于本地公共机构平均能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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