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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发(作者:)
厦门房产交易税费资料整理
1、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表
房产权属性质 项目 税费 计税(费)依
卖方 买方
已购公有住房综合税 成交价(或评
(出售居住超估价)
过一年的普通个人所得税按
住宅) 增值部分
注:产权人住
满五年且是唯
一家庭生活用
房的,免征个
人所得税。
住改房和房
改房免营业
税。
权属变更登记210元
费
公告费 200元
交易中介佣金
产权过户代办200元 600元
费
他项权利登记 190元
抵押手续费 190元
评估费 (评估价)×
1.5% 1%
印花税
土地出让金
交易手续费 3元/平方米 3元/平方米
契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按项计收
产权证工本费 5—20元
测绘配图费 建筑面积
3%
0.05%
1%
1.5%
1.5%
0.05%
*1.36元
据
0.4%
保险费 买房贷款额×
0.85%×按揭
年限
普通住宅 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
1、出售个人购估价)
买或自建住宅
时未增值免征
营业税及附
加。2.出售继
承、受赠房产
的,按收入总
额5.5%计征
营业税及附加
权属变更登记210元
费
交易中介佣金
产权过户代办200元 600元
费
他项权利登记 190元
抵押手续费 190元
评估费 (评估价)×
0.4%
保险费 买房贷款额×
0.85%×按揭
年限
1.5% 1%
交易手续费 3元/平方米 3元/平方米
契税
公告费 200元 按项计收
印花税
房产证工本费 5—20元
测绘配图费 建筑面积
0.05%
1.5%
0.05%
*1.36元
高档住宅 所得税 收入全额
营业税及附加成交价(或评
(5.5%) 估价)
印花税
交易手续费 3元/平方米 3元/平方米
契税
公告费 200元 按项计收
印花税
房产证工本费 5—20元
测绘配图费 建筑面积
1.5%
5. 5%
0.05%
3%
0.05%
*1.36元
权属变更登记210元
费
交易中介佣金
产权过户代办200元 600元
费
他项权利登记 190元
抵押手续费 190元
评估费 (评估价)×
1.5% 1%
0.4%
评估费 (评估价)×
0.4%
安置房 综合税 成交价(或评
印花税
3%
0.05%
估价、交易申
土地出让金 报价)
交易手续费 3元/平方米 3元/平方米
契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按项计收
产权证工本费 5—20元
测绘配图费 建筑面积
4%
1.5%
1.5%
0.05%
*1.36元
个人所得税按
增值部分
权属变更登记210元
费
公告费 200元
交易中介佣金
产权过户代办200元 600元
费
他项权利登记 190元
抵押手续费 190元
评估费 (评估价)×
1.5% 1%
0.4%
保险费 买房贷款额×
0.85%×按揭
年限
备注:备注:
1、高档住宅:A、面积140平方以上 B、全市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
以上
C、容积率1.0以下 (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高档住宅)
2、产权五年时间以 产权证发证或缴交契税时间起算
3、交易申报价是指房管局交易时的正式合同上的价格,为了合理避税一般
和实际买卖价不一样
4、以上税费为现行政策正常交易时的税费
2、 入住费用——房款之外的最大开支
购房者入住时,还有一些具体的费用:
防盗系统费用:例如楼下大门的对讲机、安在各家各户的红外线探头等。这个费
用各楼盘不等,基本在800元至1500元之间,但智能防盗系统不普遍;
管道煤气开通费:现在武汉市最高的是3500元;
有线电视安装费:一般是200元左右,如果不只安装一处,则每个插口多加50
块钱;电话安装费、宽带上网费:这类收费一般要和电信局具体联系。
交给物业管理处的有以下几种:
预交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按各小区具体收费标准而定,正常情况下是两种标准
的综合--一是发展商的承诺,一是物价局的规定。如果收费过于夸张,业主有权
去物价局查询;
水电周转金:各200元;
装修保证金:一般是1500元(不是每个楼盘都有此项费用);
淤泥清运费:根据路程与交通便利情况而定;
物业维修基金:也有新旧两种收费标准,一般是房价的2%。
还拿100平方米、房价为40万元房屋为例,按正常价格计算,这一类的总费用
为12000元左右。
3、按揭时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开支
办理按揭,除每月还款外,办理手续时,还需交纳的有:
保险费:贷款额×1.2倍×1‰×年限×折扣;
律师费:有的是按每单计算,一般每单200元到500元之间;有的是按房价来
计算,收费标准是2‰。一般来说,前者收费标准习惯针对小面积单位,后者主
要针对大面积单位。
印花税:金额为房价的十万分之五;
公证费:一般在200元到300元之间;
他项权证费:一般也在200元到300元之间;
同样拿100平方米、房价为40万元的房屋为例,按正常价格计算,这一类的总
费用为4300元。
4、详解我市房产新政买房交易税甚至可全免
厦门网 2008-11-17 08:00
房产新政为百姓购房提供大力支持。(陈立新摄)
【核心提示】
我市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10条意见将给购房者
带来什么优惠呢?市国土房产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案例的形式对细则进行
了详细解读。市民可对照相关案例,算算自己购买可省下多少的税费和利息。
此次出台的政策涉及调整普通商品住宅享受优惠政策标准,降低首付比例、
降低交易税费、给予契税退还、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等。根据新政策,如
果买一套总价为100万元的房子,购买一手房的市民最多可节省税费1.55万元,
购买二手房的市民最多可节省税费8.65万元,减免幅度高达100%。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我市职工购房最多可节省利息支出超出12万元。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普通商品住宅实际成交价格从低于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
易价格1.2倍以下调整为1.44倍以下,将使更多的购房者纳入享受优惠政策范
畴。据悉,目前公布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10200元/平方米,调整后的
新标准则为14688元/平方米。
对政策规定的实施时间如何界定呢?市国土房产局表示,购买商品房的,享
受优惠政策以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即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均
属享受对象;购买二手房的,享受优惠政策以其合同由交易登记部门受理的时间
为准,即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交易过户的均属享受对象。
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表示,这次政策的出台从扩大内需出发,让“自
住型消费”得到实惠,有利于提高居民的购买力。对于有刚性需求和希望改善居
住环境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支付能力做出判断。
公积金贷款
案例1
以客户首次购买总价100万的普通自住房,按20%缴纳首付款,申请25年、
等额本息还款法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为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前贷款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调整前
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首付20%,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元,商业性住房贷款
40万元时本息支出:1490754.74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后贷款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调整后
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20%,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商业性住房贷款
30万元时本息支出:1369660.46元。
总共可节省利息支出121094.28元。
案例2
以客户首次购买总价100万的非普通自住房(别墅除外),按30%缴纳首付
款,申请25年、等额本息还款法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为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前贷款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调整前
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首付30%,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元,商业性住房贷款
30万元时本息支出:1291004.77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后贷款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调整后
贷款基准利率的0.75倍,首付30%,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商业性住房贷款
20万元时本息支出:1193583.59元。
总共可节省利息支出97421.18元。
【一手房】
案例1.个人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
一手房成交总价100万元,购房时间2008年11月1日。
原来:税收1.55%。
现在:根据新政,买方减免契税和印花税计1.55%,实际税收为0,减免额
15500元,即税收减免幅度100%(全免)。
案例2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面积≤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
一手房成交总价100万元,购房时间2008年11月1日,原税收1.55%,新
政后,买方减免契税和印花税计1.05%,实际税收为0.5%,减免额10500元,
即税收减免幅度68%。
案例3
个人购买高档住宅(或者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高档住宅)
成交总价100万元,购房时间2008年11月1日,原税收1.55%或3.05%,
新政后,买方减免印花税0.05%,实际税收为1.50%或3.00%,减免额500元,
即税收减免幅度1.6%或者3.2%。
【二手普通住宅】
面积≤90平方米0万元,购房时间
案例1
市民A将自住2年以上的房产出售,并且产权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契税完税时
间在2006年10月31日,成交总价100万元,与原价相比有增值,出售时间2008
年11月1日,买方是首次购买住房。
根据原政策:买卖双方合计,税收8.65%。
根据新政:实际减免税有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计
8.65%,实际税收为0。减免额86500元,即减免幅度100%。
案例2
卖方全免,买方部分免
市民B将自住2年以上的房产出售,并且产权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契税完税时
间在2006年10月31日,成交总价100万元,与原价相比有增值,出售时间2008
年11月1日,买方是非首次购买住房。则买卖双方合计,原税收8.65%,新政
后,实际减免税有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计7.15%,实际税收为
1.50%,减免额71500元,即减免幅度83%。
案例3
卖方部分免,买方全免
某个人将自住不足2年的房产出售,并且产权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契税完税时
间在2007年10月31日,成交总价100万元,与原价相比有增值,出售时间2008
年11月1日,买方是首次购买住房。则买卖双方合计,原税收8.65%,新政后,
实际减免税有契税、印花税计1.60%,实际税收为7.05%,减免额16000元,即
减免幅度18%。
90平方米<面积≤144平方米
案例1
某个人将自住2年以上的房产出售,并且产权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契税完税时
间在2006年10月31日,成交总价100万元,与原价相比有增值,出售时间2008
年11月1日,买方是首次购买住房。则买卖双方合计原税收8.65%,新政后,
实际减免税有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计8.15%,实际税收为
0.50%,减免额81500元,即减免幅度94%。
案例2
卖方部分免,买方全免
某个人将自住2年以上的房产出售,并且产权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契税完税时
间在2007年10月31日,成交总价100万元,与原价相比有增值,出售时间2008
年11月1日,买方是首次购买住房。则买卖双方合计原税收8.65%,新政后,
实际减免税有契税、印花税计1.10%,实际税收为7.55%,减免额11000元,即
减免幅度13%。
案例3
高档住宅,免个税
某个人将自住2年以上的高档住宅出售,并且产权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契税完
税时间在2006年10月31日,成交总价100万元,与原价相比有增值,出售时
间2008年11月1日,买方无论是首次还是非首次购买住房。则买卖双方合计原
税收10.65%,新政后,实际减免税有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计2.10%,
实际税收为8.55%,减免额21000元,即减免幅度20%。
本报记者 吴晓菁
5、厦门市新规支持居民购房出台房地产市场十条意见
2008年11月15日 10点43分 来源:厦门网 作者:陈运军
关键词:
[摘要][/摘要]
我市昨天最新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十条意见,记者就有关与
百姓购房切实相关的问题采访了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
记者:我市出台新政有何背景?
市国土房产局:当前,不论是国家还是全国各大中城市都出台了鼓励房地产
发展的新举措。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促进住
房消费,提高居民居住水平,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
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出台新举措。
记者:这些举措将给百姓购房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优惠?
市国土房产局:这次政策出台的目标:从扩大内需出发,让“自住型消费”
得到实惠。这次出台的政策紧紧围绕消费者的利益,着眼于提高居民购买力,包
括调整普通商品住宅享受优惠政策标准,降低首付比例、降低交易税费、给予契
税退还、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等。普通商品住宅界定的价格标准从实际成
交价格低于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调整为1.44倍以下,将使更
多的购房者纳入享受优惠政策范畴。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
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在30%调整为20%。自2008年11月1
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自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实施
特殊契税退还政策: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取得房产证
后其所缴纳的契税给予全额退还;对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
取得房产证后其所缴纳的契税给予购房款总额1%退还。税收方面,除暂免征收
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外,自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个人将
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转让交易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
上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记者:在购房贷款方面有何新优惠?
市国土房产局:自2008年10月27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下限利率
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居民首次购买普
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提供贷款,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
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
高。
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含)由现行的约
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今后公积金贷款
利率可随利率调整而调整。
记者:在利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方面有何新调整?
市国土房产局:自2008年1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现
在单职工20万元调整到25万元,双职工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
款最长期限由现在20年调整为25年,借款人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超
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前2年按月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延长
5年。
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且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的,住房
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在30%调整为20%,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月支出
不高于其月收入的50%。
记者:普通住宅界定标准有何新调整?
市国土房产局:自2008年11月1日起,普通商品住宅享受优惠政策标准调
整为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不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
144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
(含)以下。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由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于每年
的1月1日向社会公布。
记者:对政策规定的实施时间如何界定?
市国土房产局:政策涉及的购房对象是指:购买商品房的,享受优惠政策以
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即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均属享受对象;
购买二手房的,享受优惠政策以其合同由交易登记部门受理的时间为准,即在规
定的时间内申请交易过户的均属享受对象。
记者:此次出台的意见中还包括哪些内容?
市国土房产局:包括:各商业银行可优先支持社会保障性住房和套型在90
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项目;重点支持金融信誉度高、社会信誉好的骨干品牌
房地产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普通住房项目。
支持开发企业将空置的普通商品住房改售为租,对其租金收入暂免征收营业
税、房产税。
合理制定土地出让年度计划,控制土地规模和供应节奏。土地出让前应提前
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信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组织土地出让。
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管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严肃查处少数开
发企业虚假广告等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
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房地产消费者合法权益。
政府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时限和内部管理程序,
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健全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体系。
记者:你认为这些措施出台后,将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
市国土房产局:这些措施出台后,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正面的影响。有利于
拉动经济、稳定社会、改善民生。房地产市场自身有其内在的运行规律,政策的
出发点是通过刺激国内住房消费,拉动整体内需,缓解外部因素对国内经济增长
的负面影响。通过一系列“让利于民”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居民购房消费。对购房
者来说应当属利好消息,有刚性需求和希望改善居住环境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
的实际情况和支付能力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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