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7日发(作者:外墙保温材料有几种)

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22版)甲种

│││││││││└────────────────────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某

某]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

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

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

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

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屡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

室装修工程除外。第一局部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

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

格的合法继承人。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

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工程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

的代表。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

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

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 工程师:指本工

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

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1.8 工程:指发包人

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

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

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

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

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

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2 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

的承包天数。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

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

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

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

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

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

其他场所。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

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

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防

止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

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

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

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第2条 合同文

件及解释顺序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本钱

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合同条款〔〕标准、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2 当合同

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

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

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

的约定处理。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标

准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

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标准: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

标准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标

准: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标准:地方性标准、标准:3.4 国内

没有相应标准、标准的局部有: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

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

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标准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置、翻译标准、

标准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第4条 图纸及作

法说明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元,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假设违反约定并有确凿

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

偿。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

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

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

用的承担: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存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

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其职权主要内容: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

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

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

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

叉,其具体职权:本工

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第

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

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

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

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

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

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

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

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

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

以书面形式交给工程经理,工程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

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

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

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

为工程师指

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

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

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

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

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

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

出的指令、通知。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

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

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

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

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

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第7条 工程经理7.1 承包人委派

的工程经理的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

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3 工程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

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

时间: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

场交验的时间: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

时间: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

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

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10〕双方约定由发包

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

将其局部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并承担相应费用。8.3 发包人未

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

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第9条 承包人工作9.1 承

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

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

和提交的时间: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向

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

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

拦设备,并负共2页,当前第2页12


更多推荐

工程师,承包人,发包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