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发(作者:)
贵阳市装修合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装修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贵阳市装修合同管理规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位于贵阳市(详细地址)的装修工程。
1.2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内装修设计、材料选购、施工、
安装、验收和清理等。
第二条 工程价格与支付方式
2.1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具体金额
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2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的方式及时间约定如下:
2.2.1 预付款:甲方在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
币(大写)(¥)(小写)(¥)。
2.2.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2.2.3 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剩余价
款。
第三条 工程进度与质量要求
3.1 工程周期为(天/月)。
3.2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
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3.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或质量不达标,乙方应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材料选购与使用
4.1 材料选购: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装
修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材料选购清单给甲方审核。
4.2 材料使用:乙方应严格按照材料选购清单中的材料进行施工,
禁止使用违规、劣质材料。
第五条 竣工验收
5.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5.2 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为:材料使用符合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
家标准、装饰效果满足甲方要求。
5.3 如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进行整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为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
应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2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依法向贵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解除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
署相应的变更或解除合同书。
7.2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按照已完成工程部分的实际完成
情况进行费用结算。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最
终结算完毕之日终止。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 乙方(装修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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