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发(作者:)

管理学院机房静电地板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通告

1. AA理工学院现对管理学院机房设备所包含的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招标,邀请具备提供方案、设备、安装等资质和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附录三。

3. 招标时间:2012 年 7月 26 日至 2012年 8月2日

4. 标书截止时间:因暑期期间,标书采用集中受理。具体受理时间为2012年8月2日上午8:30—11:00之间,逾期恕不受理。

5. 招标货物安装调试时间:于2012年 9 月 10 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6. 送标地点:AA理工学院招标办

7. 招标人:AA理工学院

8. 招标人地址:AA理工学院东湖校区知新楼107室(AA市虞山镇南三环99号)

9. 邮编:215500

10. 电话:****-********

11. 传真:****-********

12.联系人:技术标的 管理学院: 周老师 ****-********

商务标的 招标办: 张老师 ****-******** 手机***********

设备科:徐老师 ****-******** 手机***********

第二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一节 总体要求

1. 总则

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投标人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由招标人鉴定投标人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投标。

2. 技术要求规定以外的款项及标准的执行

投标人可以报其它的款项,但其技术要求应等同于或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产品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及耐用性,能够使招标人完全满意。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标准同时有几个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 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对其投标货物的服务内容要求作详细的描述。

第二节 技术规范及要求

1. 本次招标完成管理学院机房防静电地板购置,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三。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体说明

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的组织机构——AA理工学院招标办公室、AA理工学院教务处设备科。

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6. “合格投标人”系指有资质、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7.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二节 编制投标文件

1. 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每一项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开标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包括投标价格表、公司基本情况、相关证照等复印件)和技术标(产品详细技术说明、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必要的图纸和图片等、);其中商务标(投标价格表)必须有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单独密封;技术标中不能出现商务价格。

2) 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和文件;

3) 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正、副本须打印,经招标人同意允许修改,但不得有插行、涂抹、粘帖。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列出投标文件目录。

3. 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价格表。

3.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所有货物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货物投标,但不得将一项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4. 投标报价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单价也包含各货物安装、调试、验收直至正常交付使用等过程中的费用。投标总价为货物安装完毕及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标价。招标人不再另付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费用。

4.2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低价为准。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标价,不能有任何选择价。

4.3进口货物不分国别一律以美金报价,国产货物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最终总价分别以国内货物总价和国外货物总价区分报价。

4.4每一项目的报价应附有该项目的技术性能、材质、主要附件的详细描述和材料分析表。

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1投标人须提供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质量鉴定证书等的复印件)。

5.2如投标人提供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拥有者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书将视为废标。

5.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6.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的主要性能和结构的详细的描述。

6.2 提供必要的数据、图纸和图片。

6.3 提供投标货物的执行标准。

6.4 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及产品技术说明。

本招标文件对货物的材质、工艺、技术规范等要求仅系说明并非限制,投标人可提供替代产品,但替代产品的材质、工艺、技术规范应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三节 缴纳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递交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请按规定要求办理(本地用本票、外地用银行汇票,一律不接受现金、支票等方式)。并注明收款人为:AA理工学院

未中标单位开标后退还保证金(为便于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提供单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等相关信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质量及履约保证金。

2.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和质量保证金,履行合同货到验收合格即退还履约和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如发生下列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②根据规定缴纳履约和质量保证金。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由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封套密封,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和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通信地址、邮编等。

3. 如果未按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招标人不对投标文件负责。

4. 投标文件无论派人送交还是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通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再受理任何投标文件。

第五节 开标、评标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的时间、地点由招标方安排进行。

2. 评标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货物的特点组成评标机构,评标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人将依据投标文件审查投标人的技术、质量保障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书将认为是废标。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和技术服务外,还将考虑货物的技术水平、货物的质量以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将按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招标人将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合理价位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为本次投标的中标人。招标人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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