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0日发(作者:巫峰)

灯具吊扇安装工艺及质量标准

灯具吊扇安装工艺及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室内、外电气照明、灯具及吊扇安装工程。不适用于特殊场所,如矿井,船舶等地的电气照明灯具及吊扇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各型灯具: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翘等现象。所有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

2.1.2 灯具导线: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V,其最小线芯截面应符合表3-37所示的要求。

2.1.3 吊扇: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扇叶不得有变形现象,有吊杆时应考虑吊杆长短、平直度问题,并有产品合格证。

2.1.4 塑料(木)台:塑料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受力后无弯翘变形等现象;木台应完整,无劈裂。油漆完好无脱落。

2.1.5 吊管:采用钢管做为灯具的吊管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10mm。

2.1.6 吊钩: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小于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吊扇的挂钩不应小于悬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10mm。

2.1.7 瓷接头:应完好无损,所有配件齐全。

2.1.8 支架:必须根据灯具的重量选用相应规格的镀锌材料做成支架。

2.1.9 灯卡具(爪子):塑料灯卡具(爪子)不得有裂纹和缺损现象。

1

2.1.10 其它材料:胀管、木螺丝、螺栓、螺母、垫圈、弹簧、灯头铁件、铅丝、灯架、灯口、日光灯脚、灯泡、灯管、镇流器、电容器、起辉器、起辉器座、熔断器、吊盒(法兰盘)、软塑料管,自在器、吊链、线卡子、灯罩、尼龙丝网、焊锡、焊剂(松香、酒精)、橡胶绝缘带、粘塑料带、黑胶布、砂布、抹布、石棉布等。

2.2 主要机具:

2.2.1 红铅笔、卷尺、小线、线坠、水平尺、手套、安全带、扎锥。

2.2.2 手锤、錾子、钢锯、锯条、压力案子、扁锉、圆锉、剥线钳、扁口钳、尖嘴钳、丝锥、一字改锥、十字改锥。

2.2.3 活扳手、套丝板、电炉、电烙铁、锡锅、锡勺、台钳等。

2.2.4 台钻、电钻、电锤、射钉枪、兆欧表、万用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在结构施工中做好预埋工作,混凝土楼板应预埋螺栓,吊顶内应预下吊杆。

2.3.2 盒子口修好,木台、木板油漆完。

2.3.3 对灯具安装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已拆除。

2.3.4 棚、墙面的抹灰工作、室内装饰浆活及地面清理工作均已结束。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检查灯具、吊扇

→ 组装灯具、吊扇 → 安装灯具、吊扇 →通电试运行

2

3.2 灯具、吊扇检查:

3.2.1 灯具检查:

3.2.1.1 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检查灯具是否符合要求:(a)在易燃和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式灯具;(b)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征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灯具,灯具的各部件应做好防腐处理;(c)潮湿的厂房内和户外的灯具应采用有泄水孔的封闭式灯具;(d)多尘的场所应根据粉尘的浓度及性质,采用封闭式或密闭式灯具;(e)灼热多尘场所(如出钢、出铁、轧钢等场所)应采用投光灯;(f)可缺受机械损伤的厂房内,应采用有保护网的灯具;(g)震动场所(如有锻锤、空压机、桥式起重机等),灯具应有防装措施(如采用吊链软性连接);(h)除开敞式外,其它各类灯具的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均应采用瓷灯口。

3.2.1.2 灯内配线检查:(a)灯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观定;(b)穿入灯箱的导线在分支连接处不得承受额外应力和磨损,多股软线的端头需盘圈,涮锡;(c)灯箱内的导线不应过于靠近热光源,都应采取隔热措施。(d)使用螺灯口时,相线必须

3.2.1.3 特征灯具检查:(a)各种标志灯的指示方向正确无误;(b)应急灯必须灵敏可靠;(c)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d)供局部照明的变压器必须是双圈的,初次级均应装有熔断器;(e)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导线,接地或接零线应在同一护套内。

3.2.2 吊扇检查

3.2.2.1 吊扇的各种零配件是否齐全。

3.2.2.2 扇叶有无变形和受损现象。

3.2.2.3 吊杆上的悬挂销钉必须装设防震橡皮垫及防松装置。

3

3.3 灯具、吊扇组装:

3.3.1 灯具组装:

3.3.1.1 组合式吸顶花灯的组装:

a 首先将灯具的托板放平,如果托板为多块拼装而成,就要将所有的边框对齐,并用螺丝固定,将其连成一体,然后按照说明书及示意图把各个灯口装好。

b 确定出线和走线的位置,将端子板(瓷接头)用机螺丝固定在托板上。

c 根据已固定好的端子板(瓷接头)至各灯口的距离掐线,把掐好的导线削出线芯,盘好圈后,进行涮锡。然后压入各个灯口,理顺各灯头的相线和零线,用线卡子分别固定,并且按供电要求分别压入端子板。

3.3.1.2 吊顶花灯组装:

首先将导线从各个灯口穿到灯具本身的接线盒里。一端盘圈、测锡后压入各个灯口。理顺各个灯头的相线和零线,另一端涮锡后根据相序分别连接,包扎并甩出电源引入线,最后将电源引入线从吊杆中穿出。

3.3.2 吊扇的组装要求:

3.3.2.1 严禁改变扇叶角度。

3.3.2.2 扇叶的固定螺钉应有防松装置。

3.3.2.3 吊杆之间,吊杆与电机之间,螺纹连接的啮合长度不得小于20mm,并且必须有防松装置。

3.4 灯具、吊扇安装:

3.4.1 灯具安装:

4

3.4.1.1 普通灯具安装:

a 塑料(木)台的安装。将接灯线从塑料(木)台的出线孔中穿出,将塑料(木)台紧贴住建筑物表面,塑料(木)台的安装孔对准灯头盒螺孔,用机螺丝将塑料(木)台固定牢固。如果在圆孔楼板上固定塑料(木)台。

b 把从塑料(木)台甩出的导线留出适当维修长度,削出线芯,然后推入灯头盒内,线芯应高出塑料(木)台的台面。用软线在接灯线芯上缠绕5~7圈后,将灯线芯折回压紧。用粘塑料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将包扎好的接头调顺,扣于法兰盘内,法兰盘(吊盒、平灯口)应与塑料(木)台的中心找正,用长度小于20mm的木螺丝固定。

c 自在器吊灯安装:首先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及数量,把吊线全部预先掐好,应保证在吊线全部放下后,其灯泡底部距地面高度为800~1100mm之间。削出线芯,然后盘圈、涮锡、砸扁。根据已掐好的吊线长度断取软塑料管,并将塑料管的两端管头剪成两半,其长度为20mm,然后把吊线穿入塑料管。把自在器穿套在塑料管上。将吊盒盖和灯口盖分别套入吊线两端,挽好保险扣,再将剪成两半的软塑料管端头紧密搭接,加热粘合,然后将灯线压在吊盒和灯口螺柱上。如为螺钉口,找出相线,并作好标记,最后按塑料(木)台安装接头方法将吊线灯安装好。

3.4.1.2 日光灯安装:

a 吸项日光灯安装:根据设计图确定出日光灯的位置,将日光灯贴紧建筑物表面,日光灯的灯箱应完全遮盖住灯头盒,对着灯头盒的位置打好进线孔,将电源线甩入灯箱,在进线孔处应套上塑料管以保护导线。找好灯头盒螺孔的位置,在灯箱的底板上用电钻打好孔,用机螺丝拧牢固,在灯箱的另一端应使用胀

5

管螺栓加以固定。如果日光灯是安装在吊顶上的,应该用自攻螺丝将灯箱固定在龙骨上。灯箱固定好后,将电源线压入灯箱内的端子板(瓷接头)上。把灯具的反光板固定在灯箱上,并将灯箱调整顺直,最后把日光灯管装好。

b 吊链日光灯安装: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将全部吊链编好,把吊链挂在灯箱挂钩上,非全在建筑物顶棚上安装好塑料(木)台,将导线依顺序编叉在吊链内,并引入灯箱,在灯箱的进线孔处应套上软塑料管以保护导线,压入灯箱内的端子板(瓷接头)内。将灯具导线和灯头盒中甩出的电源线连接,并用粘塑料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理顺接头扣于法兰盘内,法兰盘(吊盒)的中心应与塑料(木)台的中心对正,用木螺丝将其拧牢固。将灯具的反光板用机螺丝固定在灯箱上,调整好灯脚,最后将灯管装好。

3.4.1.3 各型花灯安装:

a 组合式吸顶花灯安装:根据预埋的螺栓和灯头盒的位置,在灯具的托板上用电钻开好安装孔和出线孔,安装时将托板托起,将电源线和从灯具甩出的导线连接并包扎严密。应尽可能的把导线塞入灯头盒内,然后把托板的安装孔对准预埋螺栓,使托板四周和顶棚贴紧,用螺母将其拧紧,调整好各个灯口,悬挂好灯具的各种装饰物,并上好灯管和灯泡。

b 吊式花灯安装:将灯具托起,并把预埋好的吊杆插入灯具内,把吊挂销钉插入后要将其尾部掰开成燕尾状,并且将其压平。导线接好头,包扎严实,理顺后向上推起灯具上部的扣碗,将接头如于其内,且将扣碗紧贴顶棚,拧紧固定螺丝。调整好各个灯口。上好灯泡,最后再配上灯罩。

3.4.1.4 光带的安装:

根据灯具的外型尺寸确定其支架的支撑点,再根据灯具的具体重量经过

6

认真核算,选用支架的型材制做支架,做好后,根据灯具的安装位置,用预埋件或用胀管螺栓把支架固定牢固。轻型光带的支架可以直接固定在主龙骨上;大型光带必须先下好预埋件,将光带的支架用螺丝固定在预埋件上,固定好支架,将光带的灯箱用机螺丝固定在支架上,再将电源线引入灯箱与灯具的导线连接并包扎紧密。调整各个灯口和灯脚,装上灯泡或灯管,上好灯罩,最后调整灯具的边框应与顶棚面的装修直线平行。如果灯具对称安装,其纵向中心轴线应在同一直线上,偏斜不应大于5mm 。

3.4.1.5 壁灯的安装:

先根据灯具的外形选择合适的木台(板)或灯具底托把灯具摆放在上面,四周留出的余量要对称,然后用电钻在木板上开好出线孔和安装孔,在灯具的底板上也开好安装孔,将灯具的灯头线从木台(板)的出线孔中甩出,在墙壁上的灯头盒内接头,并包扎严密,将接头塞入盒内。把木台或木板对正灯头盒,贴紧墙面,可用机螺丝将木台直接固定在盒子耳朵上,如为木板就应该用胀管固定。调整木台(板)或灯具底托使其平正不歪斜,再用机螺丝将灯具拧在木台(板)或灯具底托上,最后配好灯泡,灯个或灯罩。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其台板或灯具底托与墙面之间应加防水胶垫,并应打好泄水孔。

3.4.2 特殊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1 行灯安装:(a)电压不得超过36V;(b)灯体及手柄应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c)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固,灯头应无开关;(d)灯泡外部应有金属保护网;(e)金属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均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分上。

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或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

7

所(如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2V。

3.4.2.2 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所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软线,接地或接零线应在同一护套线内。

3.4.2.3 手术台无影灯安装:(a)固定螺丝的数量,不得少于灯具法兰盘上的固定孔数,且螺栓直径应与孔径配套;(b)在混凝土结构上,预埋螺栓应与主筋相焊接,或将挂钩末端弯曲与主筋绑扎锚固;(c)固定无影灯底座时,均须采用双螺母。

3.4.2.4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除设计要求外),一般可用透明尼龙丝编织的保护网,网孔的规格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4.2.5 金属卤化物灯(钠铊铟灯、镝灯等)安装:(a)灯具安装高度直在5m以上,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并不得使电源线靠近灯具的表面;(b)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4.2.6 投光灯的底座应固定牢固,按需要的方向将驱轴拧紧固定。

3.4.2.7 事故照明的线路和白炽灯泡容量在100W以上的密封安装时,均应使用BV-105型的耐温线。

3.4.2.8 36V及其以上照明变压器安装:(a)变压器应采用双圈的,不允许采用自耦变压器。初级与次级应分别在两盒内接线;(b)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c)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一端或中心点均应接保护地线。

3.4.2.9 手术室工作照明回路要求:1. 照明配电箱内应装有专用的总开关及分路开关;2. 室内灯具应分别接在两条专用的回路上。

8

3.4.2.10 公共场所的安全灯应装有双灯。

3.4.2.11 固定在移动结构(如活动托架等)上的局部照明灯具的敷线要求:(a)导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表;(b)导线应敷于托架的内部;(c)导线不应在托架的活动连接处受到拉力和磨损,应加套塑料套予以保护。

3.4.3 吊扇安装:

将吊扇托起,并把预埋的吊钩将吊扇的耳环挂牢。然后接好电源结头,注意多股软铜导线盘圈涮锡后进行包扎严密,向上推起吊杆上的扣碗,将结头扣于其内,紧贴建筑物表面,拧紧固定螺丝。

3.5 通电试运行:

灯具、吊扇、配电箱(盘)安装完毕,且各条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通电后应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吊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先断电,然后查找原因进行修复。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灯具、吊扇的规格、型号及使用场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 吊扇和3kg以上的灯具,必须预埋吊钩或螺栓,预埋件必须牢固可靠。

4.1.3 低于2.4m以下的灯具的金属外壳部分应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4.1.4 吊扇的防松装置齐全可靠,扇叶距地不应小于2.5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安装记录。

9

4.2 基本项目:

4.2.1 灯具、吊扇的安装:

灯具、吊扇安装牢固端正,位置正确,灯具安装在木台的中心。器具清洁干净,吊杆垂直,吊链日光灯的双链平行、平灯口,马路弯灯、防爆弯管灯固定可靠,排列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2 导线与灯具、吊扇的连接:

导线进入灯具、吊扇处的绝缘保护良好,留有适当余量。连接牢固紧密,不伤线芯。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吊扇的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吊链灯的引下线整齐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通电检查。

4.3 允许偏差项目:

器具成排安装的中心线允许偏差5mm。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检查。

5 成品保护:

5.1 灯具、吊扇进入现场后应码放整齐、稳固。并要注意防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油漆及玻璃罩。

5.2 安装灯具、吊扇时不要碰坏建筑物的门窗及墙面。

5.3 灯具、吊扇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喷浆,以防止器具污染。

6 通病防治:

6.1 成排灯具、吊扇的中心线偏差超出允许范围。在确定成排灯具、吊扇的位置时,必须拉线,最好拉十字线。

10

6.2 木台固定不牢,与建筑物表面有缝隙。木台直径在150mm及以下时,应用两条螺丝固定;木台直径在150mm以上时,应用三条螺丝成三角形固定。

6.3 法兰盘、吊盒、平灯口不在塑料(木)台的中心上。其偏差超过1.5mm。安装时应先将法兰盘、吊盒、平灯口的中心对正塑料(木)台的中心。

6.4 吊链日光灯的吊链选用不当,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更换:

6.4.1 单管无罩日光灯链长不超过1米时,可使用爪子链。

6.4.2 带罩或双管日光灯以及单管无罩日光灯链长超过1米时,应使用铁吊链。

6.5 采用木结构明(暗)装灯具时,导线接头和普通塑料导线裸露,应采取防火措施,导线接头应放在灯头盒内或器具内,塑料导线应改用护套线进行敷设,或放在阻燃型塑料线槽内进行明配线。

7 应具备的质量记录:

7.1 灯具、吊扇、绝缘导线产品出厂合格证。

7.2 灯具、吊扇安装工程预检、自检、互检记录。

7.3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

7.4 电气照明器具及其配电箱(盘)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7.5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塑料线槽配线工艺及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干燥室内的电气照明明配线工程。

2 施工准备:

11

2.1 材料要求:

2.1.1 塑料线槽:由槽底、槽盖及附件组成,它是由难燃型硬聚氯乙烯工程塑料挤压成型,严禁使用非难燃型材料加工。选用塑料线槽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型号、规格相应的定型产品。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其氧指数不应低于27%。以上线槽内外应光滑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 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线槽内敷设导线的线芯最小允许截面:铜导线为1.0mm2;铝导线为2.5mm2。

2.1.3 螺旋接线钮:应根据导线截面和导线根数,选择相应型号的加强型绝缘钢壳螺旋接线钮。

2.1.4 LC安全型压线帽请见3?、2.1.5有关内容。

2.1.5 套管:套管有铜套管、铝套管及铜铝过渡套管三种,选用时应采用与导线规格相应的同材质套管。

2.1.6 接线端子(接线鼻子):选用时应根据导线的根数和总截面,选用相应规格的接线端子。

2.1.7 木砖:用木材制成梯形,使用时应做防腐处理。

2.1.1 塑料胀管:选用时,其规格应与被紧固的电气器具荷重相对应,并选择相同型号的圆头机螺丝与垫圈配合使用。

2.1.9 镀锌材料:选择金属材料时,应选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圆钢、扁钢、角钢、螺丝、螺栓、螺母、垫圈、弹簧垫圈等。非镀锌金属材料需进行除锈和防腐处理。

2.1.10 辅助材料:钻头、焊锡、焊剂、电焊条、氧气、乙炔气、调合

12

漆、防锈漆、橡胶绝缘带或粘塑料绝缘带、黑胶布、石膏等。

2.2 主要机具:

2.2.1 铅笔、卷尺、线坠、粉线袋、电工常用工具、活扳子、手锤、錾子。

2.2.2 钢锯、钢锯条、喷灯、锡锅、锡勺、焊锡、焊剂。

2.2.3 手电钻、电锤、万用表、兆欧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3 作业条件:

2.3.1 配合土建结构施工预埋保护管、木砖及预留孔洞。

2.3.2 屋顶、墙面及地面、油漆、浆活全部完成。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弹线定位 → 线槽固定 → 线槽连接 → 槽内放线 → 导线连接 → 线路检查绝缘摇测

3.2 弹线定位:

3.2.1 弹线定位应符合以下规定

3.2.1.1 线槽配线在穿过楼板或墙壁时,应用保护管,而且穿楼板处必须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地面不应低于1.8m;装设开关的地方可引至开关的位置。

3.2.1.2 过变形缝时应做补偿处理。

3.2.2 弹线定位方法

按设计图确定进户线、盒、箱等电气器具固定点的位置,从始端至终端(先干线后支线)找好水平或垂直线,用粉线袋在线路中心弹线,分均档,用笔

13

画出加档位置后,再细查木砖是否齐全,位置是否正确,否则应及时补齐。然后在固定点位置进行钻孔,埋入塑料胀管或伞形螺栓。弹线时不应弄脏建筑物表面。

3.3 线槽固定:

3.3.1 木砖固定线槽:

配合土建结构施工时预埋木砖;加气砖墙或砖墙剔洞后再埋木砖,梯形木砖较大的一面应朝洞里,外表面与建筑物的表面平齐,然后用水泥砂浆抹平,待凝固后,再把线槽底板用木螺丝固定在木砖上,见图3-60所示。

3.3.2 塑料胀管固定线槽:

混凝土墙、砖墙可采用塑料胀管固定塑料线槽。根据胀管直径和长度选择钻头,在标出的固定点位置上钻孔,不应歪斜、豁口,应垂直钻好孔后,将孔内残存的杂物清净,用木锤把塑料胀管垂直敲人孔中,并与建筑物表面平齐为准,再用石膏将缝隙填实抹平。用半圆头水螺丝加垫圈将线槽底板固定在塑料胀管上,紧贴建筑物表面。应先固定两端,再固定中间,同时找正线槽底板,要横平竖直,并沿建筑物形状表面进行敷设。木螺丝规格尺寸见表3-34,线槽安装用塑料胀管固定。

3.3.3 伞形螺栓固定线槽:

在石膏板墙或其它护板墙上,可用伞形螺栓固定塑料线槽,根据弹线定位的标记,找出固定点位置,把线槽的底板横平竖直地紧贴建筑物的表面,钻好孔后将伞形螺栓的两伞叶掐紧合拢插入孔中,待合拢伞叶自行张开后,再用螺母紧固即可,露出线槽内的部分应加套塑料管。固定线槽时,应先固定两端再固定中间。伞型螺栓安装做法,见图3-62和伞型螺栓构造见图3-63所示。

3.4 线槽连接:

14

线槽及附件连接处应严密平整,无缝隙,紧贴建筑物固定点最大间距应符合要求。

3.4.1 槽底和槽盖直线段对接:

槽底固定点的间距应不小于500mm,盖板应不小于300mm,底板离终点50mm及盖板距离终端点30mm处均应固定。三线槽的槽底应用双钉固定。槽底对接缝与槽盖对接缝应错开并不小于100mm。

3.4.2 线槽分支接头,线槽附件如直通,三通转角,接头,插口,盒,箱应采用相同材质的定型产品。槽底、槽盖与各种附件相对接时,接缝处应严实平整,固定牢固。

3.4.3 线槽各种附件安装要求:

3.4.3.1 盒子均应两点固定,各种附件角、转角,三通等固定点不应少于两点(卡装式除外)。

3.4.3.2 接线盒,灯头盒应采用相应插口连接。

3.4.3.3 线槽的终端应采用终端头封堵。

3.4.3.4 在线路分支接头处应采用相应接线箱。

3.4.3.5 安装铝合金装饰板时,应牢固平整严实。

3.5 槽内放线

3.5.1 清扫线槽。放线时,先用布清除槽内的污物,使线槽内外清洁。

3.5.2 放线。先将导线放开抻直,捋顺后盘成大圈,置于放线架上,从始端到终端(先干线后支线)边放边整理,导线应顺直,不得有挤压、背扣、扭结和受损等现象。绑扎导线时应采用尼龙绑扎带,不允许采用金属丝进行绑扎。在接线盒处的导线预留长度不应超过150mm。线槽内不允许出现接头,导线接

15

头应放在接线盒内;从室外引进室内的导线在进入墙内一段用橡胶绝缘导线,严禁使用塑料绝缘导线。同时,穿墙保护管的外侧应有防水措施。

3.6 导线连接:

导线连接应使连接处的接触电阻值最小,机械强度不降低,并恢复其原有的绝缘强度。连接时,应正确区分相线、中性线、保护地线。可采用绝缘导线的颜色区分,或使用仪表测试对号,检查正确方可连接。

3.7 线路检查绝缘摇测请见3?、3.8节条有关内容。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fl。

检验方法:实测或检查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4.2 基本项目:

4.2.1 槽板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槽板紧贴建筑物的表面,布置合理,固定可靠,横平竖直。直线段的盖板接口与底板接口应错开,其间距不小于100mm。盖板无扭曲和翘角变形现象,接口严密整齐,槽板表面色泽均匀无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2 槽板线路的保护应符合以下规定:线路穿过梁、柱、墙和楼板有保护管,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槽板断开,导线加套保护软管并留有适当余量,保护软管应放在槽板内。线路与电气器具、塑料圆台连接平密,导线无裸露现象,固定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6

4.2.3 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线芯,槽板内无接头,接头放在器具或接线盒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 成品保护:

5.1 安装塑料线槽配线时,应注意保持墙面整洁。

5.2 接、焊、包完成后,盒盖、槽盖应全部盖严实平整,不允许有导线外露现象。

5.3 塑料线槽配线完成后,不得再次喷浆、刷油,以防止导线和电气器具被污染。

6 通病防治:

6.1 线槽内有灰尘和杂物,配线前应先将线槽内的灰尘和杂物清净。

6.2 线槽底板松动和有翘边观象,胀管或木砖固定不牢、螺丝未拧紧;槽板本身的质量有问题。固定底板时,应先将木砖或胀管固定牢,再将固定螺丝拧紧。线槽应选用合格产品。

6.3 线槽盖板接口不严,缝隙过大并有错台。操作时应仔细地将盖板接口对好,避免有错台。

6.4 线槽内的导线放置杂乱,配线时,应将导线理顺,绑扎成束。

6.5 不同电压等级的电路放置在同一线槽内。操作时应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将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分开敷设。同一电压等级的导线可放在同一线槽内。

6.6 线槽内导线截面和根数超出线槽的允许规定。应按要求配线。

6.7 接、焊、包不符合要求。应按要求及时改正。

17

7 应具备的质量记录:

7.1 绝缘导线与塑料线槽产品出厂合格证。

7.2 塑料线槽配线工程安装须检、自检、互检记录。

7.3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

7.4 塑料线槽配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借用槽板配线表)

7.5 电气绝缘电阻记录。

验收程序及质量控制程序

一、工序质量验收:

1、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项目部专职检查员签字,分项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2、项目经理组织对分部工程的质量的验收,项目经理、技术副经理、专职质检员签字。

3、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或授权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副经理、单位工程负责人、技术员、专职检查员参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签字。

4、单位工程技术员(包括资料员)负责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技术复核及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证技术工作到位。

5、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员、技术员、专职(兼职)质检员进行每日项目工程质量日检,作好记录,落实整改并督促作业班级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

6、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的验收由项目部组织,质量管理科参加,作

18

正式验收前的予验收。

二、竣工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的土建,安装工程完毕,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相关功能检测已做完,其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由项目部组织进行竣工自检。

2、单位工程技术员及时整理土建、水电安装技术资料,经项目部技术副经理认真审查后,提前十日报送质量管理科进行审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严格按照《土建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试行办法》执行,不合格的竣工资料,其工程不予验收。

3、项目部对实物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公司主管部门参加进行竣工予验收。

4、单位工程经予验合格,项目部把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及备案材料报送市站(局站)、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并提请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5、工程竣工验收完毕,项目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完善各项竣工签证手续,办理资料移交的签字手续,并在工程合格验收的两周内将公司应归档的技术资料及建设单位签署的移交清单一并报公司质量部门组织归档,工程技术资料不少于一套,资料的整理和上报按《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同时向业主提交一书一卡。

19

灯具吊扇安装工艺及质量标准

更多推荐

灯具,导线,安装,线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