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发(作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完整版2022年九篇

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消防水龙是控制建筑物内固体可燃物初起火的有效器材,用水量小、配备和使用方便,适用于非专业人员使用。本条结合建筑的规模和使用功能,确定了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消防水龙的范围,以方便建筑内的人员扑灭初起火时使用。

轻便消防水龙为在自来水供水管路上使用的由专用消防接口、水带及水枪组成的一种小型简便的喷水灭火设备,有关要求见公共安全标准《轻便消防水龙》GA180。

8.3.3A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电梯机房、电缆竖井内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厨房应设置厨房自动灭火装置。

本条规定旨在防止火灾沿竖向井道扩大蔓延。自动灭火设施可以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也可以利用自身热敏元件启动。厨房火灾主要发生于烹饪部位的灶台、排油烟罩及附近排油烟管,在这些部位设置自动灭火装置能有效减小此类火灾危害。

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4.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丙类厂房,地下、半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丙、丁类生产场所;

2除粮食仓库外,每座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

的卷烟仓库,高层或高架丁类仓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丁类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1000m2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展览厅、观众厅等公共活动场所;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博物馆;

5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6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电影院或乙等剧场,超过____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7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疗养院的病房楼,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1000m2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____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8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旅馆建筑;

9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0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1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

12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注: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起到早期发现和通报火警信息,及时通知人员进行疏散、灭火的作用,应用广泛。本条规定的设置范围,主要为同一时间停留人数较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需及时疏散的场所或建筑;可燃物较多,火灾蔓延迅速,扑救困难的场所或建筑;以及不易及时发现火灾且性质重要的场所或建筑。该规定是对国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实践经验的总结,并考虑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本条所规定的场所,如未明确具体部位的,除个别火灾危险性小的部位,如卫生间、泳池、水泵房等外,需要在该建筑内全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火灾危险性的达到相应建筑规模的地上丙类及地下丙、丁类厂房,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考虑了该类建筑面积大、同一时间内人员密度较大、可燃物多,对于地下场所还存在疏散及消防救援条件差等因素。

3商店和展览建筑中的营业、展览厅和娱乐场所等场所,为人员较密集、可燃物较多、容易发生火灾,需要早报警、早疏散、早扑救的场所。

4重要的档案馆,主要指国家现行标准《档案馆设计规范》JGJ25规定的国家档案馆。其他专业档案馆,可视具体情况比照本规定确定。

5对于地市级以下的电力、交通和防灾调度指挥、广播电视、电信和邮政建筑,可视建筑的规模、高度和重要性等具体情况确定。

6剧场和电影院的级别,按国家现行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确定。

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疗养院的病房楼,考虑到其人员行为能力受限,均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本款规定的可燃物,不包括敷设在闷顶或吊顶内采取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的燃烧性能为B1级及以下的电线电缆。

10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规定,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为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13建筑中有需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设施主要有:机械排烟系统、机械防烟系统、水幕系统、雨淋系统、预作用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自动排烟窗等。

为使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人员能及时获知火灾信息,及早探测火情,要求在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居室、公共活动用房等老年人用房中设置相应的火灾报警和警报装置。当老年人照料设施单体的总建筑面积小于500m2时,也可以采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烟感探测器适用于受条件限制难以按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如规模较小的建筑或既有建筑改造等。独立式烟感探测器可通过电池或者生活用电直接供电,安装使用方便,能够探测火灾时产生的烟雾,及时发出报警,可以实

现独立探测、独立报警。本条中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用房,是指现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____规定的老年人生活用房、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

8.4.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住宅底部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为使住宅建筑中的住户能够尽早知晓火灾发生情况,及时疏散,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本条对不同建筑高度的住宅建筑如何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作出了具体规定。考虑到商业服务网点的火灾危险性,当多个商业服务网点的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4.2A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的消防联动控制总线应采用环形结构;

2旅馆客房及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且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房间内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

3疏散楼梯间内每层应设置1部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每2层应设置一个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

4避难层(间)、辅助疏散电梯的轿箱及其停靠层的前室内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系统的供电回路应符合消防供电的要求;

5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

根据国内外多年的研究,当察觉到火灾报警信号或闻到烟味,人们往往忽视这些初始的信号或将时间花在调查初始信息和形势的严重性,从而延误了可以更安全进行疏散的宝贵时间。高层建筑人员疏散所需时间长,特别是对于客房等场所,如能及早发出火灾声警报信号,将有利于缩短人员疏散反应时间。本条规定参考了美国消防协会标准《国家火灾报警规范》NFPA72-____的规定。

在楼梯间内设置消防电话插孔,可以方便救援人员安全可靠地进行联系和沟通;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既可以在疏散期间更好地稳定人员情绪,指导人员有序疏散,提高疏散效率,又可以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向救援人员通报情况和发出指令。

为及时了解避难层(间)、辅助疏散电梯的轿箱及其停靠层的前室等部位人员的实时情况,增加了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的要求。

8.5防烟和排烟设施

8.5.4A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水平穿越防火分区或避难区的防烟或排烟管道、未设置在管井内的加压送风管道或排烟管道、与排烟管道布置在同一管井内的加压送风管道或补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50h。

排烟管道严禁穿越或设置在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内。

本条旨在防止防烟和排烟管道在火灾时受到高温破坏,同时保证加压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能够正常发挥作用。超高层建筑人员疏散时间较长,保证防排烟系统的连续有效性至关重要。因此,提出了防排烟管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的要求。

9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9.3通风和空气调节

9.3.6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的设置应与其他普通型的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并宜按单一粉尘分组布置。

根据火灾爆炸案例,有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机、除尘器采取分区、分组布置是必要的。一个系统对应一种粉尘,便于粉尘回收;不同性质的粉尘在一个系统中,有引起化学反应的可能。如硫磺与过氧化铅、氯酸盐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碳黑混入氧化剂自燃点会降低到100℃。因此,本条强调在布置除尘器和排风机时,要尽量按单一粉尘分组布置。

9.3.15设备和风管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宜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难燃材料。

风管内设置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应与风机的启停联锁控制。电加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加湿器的加湿材料常为可燃材料,这给类似设备留下了一定火灾隐患。

因此,风管和设备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应采用不燃材料。在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允许有条件地采用难燃材料。

为防止通风机已停而电加热器继续加热引起过热而着火,电加热器的开关与风机的开关应进行联锁,风机停止运转,电加热器的电源亦应自动切断。同时,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的风管采用不燃材料进行绝热,穿过有火源及容易着火的房间的风管和绝热材料也应采用不燃材料。

目前,不燃绝热材料、消声材料有超细玻璃棉、玻璃纤维、岩棉、矿渣棉等。难燃材料有自熄性聚氨脂泡沫塑料、自熄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

10电气

10.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10.1.1A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消防用电应按特级负荷供电。

应急电源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的消防供电回路应引至专用母线段,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h。

本条规定主要为提高消防用电的可靠性,连续供电时间根据超高层建筑消火栓系统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确定。

超高层建筑属于特别重要场所,需要增加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消防用电的应急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母线段,以确保市政电网故障导致停电事故时,仍具有独立的电源供电。

10.1.10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

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燃烧性能为A级的耐火电线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2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3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燃烧性能为A级的耐火电线电缆;

4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的规定。

本条第1、2款为强制性条文。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时能否正常运行,因此,本条对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工程中,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主要有明敷和暗敷两种方式。对于明敷方式,由于线路暴露在外,火灾时容易受火焰或高温的作用而损毁,因此,规范要求线路明敷时要穿金属导管或金属线槽并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般可采取包覆防火材料或涂刷防火涂料。

对于阻燃或耐火电缆,由于其具有较好的阻燃和耐火性能,故当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阻燃电缆和耐火电缆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GA306.1~2的电缆。

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由铜芯、矿物质绝缘材料、铜等金属护套组成,

除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耐火性能外,还具有良好的不燃性,这种电缆在火灾条件下不仅能够保证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供电,还不会延燃、不产生烟雾,故规范允许这类电缆可以直接明敷。

暗敷设时,配电线路穿金属导管并敷设在保护层厚度达到30mm以上的结构内,是考虑到这种敷设方式比较安全、经济,且试验表明,这种敷设能保证线路在火灾中继续供电,故规范对暗敷时的厚度作出相关规定。

燃烧性能为A级的耐火电线电缆可直接明敷,有关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分级见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的规定。

10.1.10A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消防供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电梯和辅助疏散电梯的供电电线电缆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耐火时间不小于3.0h的耐火电线电缆,其他消防供配电电线电缆应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耐火时间不小于3.0h的耐火电线电缆。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的规定;

2消防用电应采用双路由供电方式,其供配电干线应设置在不同的竖井内;

3避难层的消防用电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且不应与非避难楼层(区)共用配电干线。

本条规定在于提高和保障建筑消防供配电可靠性。消防供配电线路的阻燃耐火性能直接关系到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时能否正常运行。

(1)本条中的消防电梯和辅助疏散电梯的供电电线电缆,是指消防电梯

或辅助疏散电梯末端配电装置之前为电梯供电用的电线电缆。电线电缆的耐火性能试验要求见现行国家标准《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0kV及以下电缆》(GB/T19216.21),但试验时的火焰温度不应低于950℃。

(2)消防用电采用双路由供电方式且供配电干线设置在不同的竖井内,是提高消防用电供电可靠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3)避难层作为重要的疏散设施应具有更高的供电保护要求,其消防用电设备要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10.1.10B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非消防用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电气线路过载、短路等一直是我国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本条规定旨在通过提高非消防用电线路的燃烧性能,降低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等级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确定,B1级即为阻燃1级电线电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要求见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0.2.7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公共娱乐场所;

2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本条规定了有条件时需要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建筑范围,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要求见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为提高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其他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预防火灾的能力,要求此类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过载、短路等一直是我国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电气火灾隐患形成和存留时间长,且不易发现,一旦引发火灾往往造成很大损失。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的电气火灾大部分是由电气线路直接或间接引起的。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类型较多,本条规定主要指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一般由电流互感器、漏电探测器、漏电报警器组成。该系统能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发现电气火灾隐患,及时报警以消除这些隐患。由于我国存在不同的接地系统,在设置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应注意区别对待。如在接地型式为TN-C的系统中,就要将其改造为TN-C-S、TN-S或局部TT系统后,才可以安装使用报警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3.1除建筑高度小于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能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

10.3.2A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的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辅助疏散电梯及其前室、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避难层(间)的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独立的供配电回路。

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5.0l_;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_。

建筑内不应采用可变换方向的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场所在建筑发生火灾时需要继续保持正常工作,消防电梯及其前室、辅助疏散电梯及其前室、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避难层(间)是火灾时供消防救援和人员疏散使用的重要设施,故这两类

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要采用独立的供配电回路,以提高供电安全和可靠性。

适当增加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有效提高人员的疏散效率和安全性。本条规定参考了美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我国相关工程实践经验,如美国《国际建筑规范》IBC(____年版)第1006.2条规定,建筑内疏散路径上疏散照明的地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1l_;加拿大《国家建筑规范》规定平均照度不低于10l_。

鉴于可变换指示方向的疏散指示标志在我国工程实践中尚存在一定问题,因此规定超高层建筑内不应采用此类疏散指示标志。

(一)开学前

1.全员摸底调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应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物业人员)、学生和家长在开学前完成健康码申领(无手机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完成健康码副卡申领),并按学校要求就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假期旅游、外出(含出入境)情况以及健康码申领情况向学校提交《师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2),学校要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的细则和要求(详见附件3),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

3.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要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规定和教育教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干部和教师工作任务,明确

工作职责。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一名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校医或保健教师在学校定点值守。

4.做好校园清洁消毒。正式开学前,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____〕5号)要求,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5.校园防控物资准备。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根据《嘉兴市学校防疫物资基本配备标准》(附件4)要求,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物资筹措,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学校防疫物资用量情况,并通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确保各校配齐备足开学后15个工作日的防疫物资,为学校有序开学提供基础保障。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情况,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6.改善学校卫生专门场所设施条件。严格按照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要求配备足量的流水洗手设施,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间建设和管理,配备足够的杀菌消毒洗手液、擦手纸等,并落实专人管理,定时打扫和冲洗,确保学校师生个人卫生需要,不断提升学校卫生间文明程度。

7.设置发热患者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

化氯类消毒剂等)、消毒器械和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鞋套、防护面罩等,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以上采购的物资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校应向供应商索要相关产品合格质检报告。要明确隔离办法和要求,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8.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严格落实访客登记制度。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含值班干部、保安、保洁等)均要落实身份核实亮码、扫码和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并登记好信息。

9.做好开学工作提示。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师生返校时间明确后,学校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10.优化教学计划。各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调整好____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教育教学进度。

11.开展防疫培训。各地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参加由卫健部门提供的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政策、法律法规及防控知识与技能普及教育,确保全体教职员工完成防疫培训并通过在线测试,并充分利用防疫教育工具包,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要开展学校医务人员培训,在开学前一周内,根据与卫健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学校开学前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与卫健部门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医或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的现场实际操作技能和知识培训,提升以实战为导向的应知应

会技能。

12.组织督查指导。开学前,各地要建立一校一组指导机制,指导督促每所学校建立由教育、卫健(疾控中心)、市场监管、属地镇(街道)和卫生服务中心等方面力量组成的专业指导小组,对所指导的学校开展一对一的检查和服务,确保学校严格按照防控专业要求和技术指南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二)开学当日

1.错时报到。全市学生分三批开学:第一批为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第二批为高一、二年级、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和初一、二年级、小学4-6年级;第三批为小学1-3年级、幼儿园。学生返校报到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要分年级分班级错时报到,年级较多、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安排上下午时间分开报到,切实防止报到当日校门口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

2.门卫管理。学生报到日,家长只能送到校门口,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各学校要提前筹划,妥善做好学生进校和住宿生行李物品及入住宿舍的安排和师生、生生互助等工作。完成报到进校后,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离开校园。

3.健康监测。所有师生员工进校必须符合返校条件,在进校前必须测体温。学校要组织充足力量开设多个通道分散设点开展检测,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滞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临时帐篷,对体温异常学生及时送至临时隔离室妥善安置。

(三)开学后

1.指导出行防护。提醒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

工具。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随时保持个人手部卫生,如随身携带使用消毒湿巾、快速免洗手消毒液等。

2.加强门卫管理。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除允许返校的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进入校园的任何人员,学校应核查其返校条件,未取得绿码的教师和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佩戴口罩,并必须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除救护、防疫车辆和配送物资等公务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及人员在严格履行报批、检测和登记等程序后方可进入校园外,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疫情期间,不得组织任何在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暂停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对外开放。对外地来嘉学习考察的团组,请各地、各学校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嘉。

3.落实师生体温检测。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增加晚检,每日2次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制订师生员工进校体温晨检、午检和寄宿生每日晨午晚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要求。提醒走读生家长每日早上在家做好第一道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

4.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学校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班主任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的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对缺勤、请假或早退的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5.暂停人员聚集。停止组织聚集学生的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年级、校级聚集活动,必要的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控制室外大型聚集活动。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外出的考察、学习、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对内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学校体育课尽量安排在户外场地进行。

6.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利用现有的广播、橱窗走廊、校园网等手段,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师生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____〕3号),指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把传染病防护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学生新冠防控健康教育课覆盖率100%。要求每位学生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相互交谈保持适当距离。

7.加强食堂和超市管理。学校要充分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准备,在开学前3-5天完成自查,并暂停校内超市营业。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于开学前完成对所属学校涉及食品安全的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在食品原料采购、存储与加工、食堂员工每日体温测量、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等方面的工作。食堂员工须佩戴口罩、帽子、手套,避免直接裸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生熟食品(材)混用,避免生食肉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分餐制度,固定学生就

餐区域,落实校长陪餐制度,通过错时就餐、增加就餐批次、送餐到班级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通过校外配餐的学校,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配送单位进行事先检查,及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求配送单位加强对配送人员管理,固定配送人员,要求配送人员戴口罩、测温合格后入校。

8.宿舍管理。保证学生寝室卫生,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住校生管理,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宿舍出入口处应安排检查点,每天测量体温,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3℃),立即登记在册,报告相关部门,并按预定程序进行处置。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等物品,入住学生不得在走廊停留,无必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寄宿制学校还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学生寝室要做到整洁卫生,按时消毒,保持通风。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9.通风消毒。严格校园卫生消毒制度,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____〕6号),每天实施校园消毒措施。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接受、暂存私人物品,对到校邮寄物品及时进行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室、办公室、洗手间等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所有教室空调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的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10.教学衔接。各学校要在开学后进行一次摸底检测,准确掌握线上教学

开展后的学情,合理确定正式开学后的教学起点。同时,对未能参加线上教学和学习水平明显低于整体的学生,在开学后可通过组建临时教学班、个别辅导等方式提供帮助。对不能返校学习的学生,各学校要予以关心关爱,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到位。

11.落实教育关爱。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重点做好援鄂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逐一建立基本台账,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坚持一人一案,一对一落实关爱教师,统筹各学科教师力量,实施关爱帮扶,做到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对就读初三、高三年级的,一对一安排教师在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复习备考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

12.加强关心和指导。对正在参与企业复工复产、顶岗实习的职校学生,相关学校要落实管理责任,协同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防护和实习指导工作,做好对实习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13.应急处置。严格学校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发现发热等疑似患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嘉兴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试行)》(详见附件5),严格按照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排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并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在具体的工作要求上,《方案》要求各地各学校做到以下5个方面:

(一)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地教育、卫健、市场监

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按照一地一策要求制定开学师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担好责、守好门、管好人,按照一校一案将疫情防控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强化家长监护管理责任。家长是孩子监护的责任主体,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并提供相关信息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开学工作方案,利用大众媒体广泛宣传,通过、校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家长群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冠肺炎的防控知识,增强师生防护能力和意识。要强化家校沟通,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筛查、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重视家庭亲子关系疏导。

(三)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每日逐级按时上报《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汇总报表》。

(四)严格值班备勤。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时联络,快速处置。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校领导带班。有住校生的学校必须安排校领导、教师和校医昼夜值班。

(五)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

强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重点加强境外返校师生相对较多学校、新居民子女学校的疫情防控检查管理,及时督促整改问题,确保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组长:园长____

副组长:副园长____教务主任___后勤负责人___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2.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园工作要求,做好____年春季

开园准备工作,保障开园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5.认真做好开园前全园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园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6.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园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

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

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开园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开课前,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抓好午餐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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