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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6日发(作者:蒲辅周)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电颐和家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
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
• 【公布日期】2009.05.21
• 【字 号】宁价房物字[2009]015号
• 【施行日期】2009.05.2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电颐和家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
问题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9〕015号)
南京中电熊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中电颐和家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
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小区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多层有电梯
住宅1.5元/平方米、月、小高层住宅1.6元/平方米、月)在我局备案。商业用房
收费按当事人合同约定收取。
二、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为120
元;地下车库业主共用车位停车为240元,业主专用车位停车为80元。小汽车临
时停车按宁价房[2005]5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三、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账,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
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
四、物业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使用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目表,物业服务
企业必须定期公布年度费用预算、收支帐目和费用分摊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
主、使用人的监督。
五、本批复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执行,执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
满时终止。
南 京 市 物价 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深茂高铁-环宇石化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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