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袋怎么挂-文学类小说有哪些

2023年10月8日发(作者:那彦成)
2018年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至一九九六年工程建设国家标
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6] 4号)的要求,***省建设厅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242-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3.3.3、
3.3.16、4.1.2、4.2.3、4.3.1、5.2.1、8.2.1、8.3.1、8.5.18.5.2、
8.6.1、8.6.3、9.2.7、10.2.1、11.3.3、13.2.6、13.4.1、13.4.4、
13.5.3、13.6.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采暖与卫生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和《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GBJ302-88中有关“采暖卫生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
筑工业出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建标[1996]4号文件精神,由***省建设厅为
主编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和《建筑采暖卫生
及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
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材料、施工
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
进行全面修改;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换热站安
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以及新材料(如:复合管、塑料
管、铜管、新型散热器、快装管件等)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以
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
改,于2001年8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国家
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提出
了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列出了各分项工程中主控项目和一般
项目的质量检验方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
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
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
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
,以供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
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山盟建设(集团)公司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方建设(集团)公司
目录
1l—4 1 总则…………………………………………………
11-4 2 术语……………………………………………………
11.4 3 基本规定………………………………………………
11一4 3.1质量管理……………………………………………
11一5 3.2 材料设备管理……………………………………
11一5 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1——6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11一6 4.1 一般规定…………………………………………………
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11——6
4.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11——7
4.4给水设备安装…………………………………11——7
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11一8
5.1 一般规定……………………………………………11一8
5.2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11一8
11——10 5.3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11一10
6.1一般规定……………………………………11——10
11一10 6.2管道及配件安装…………………………………
11一11 6.3辅助设备安装……………………………………………
7 卫生器具安装……………………………………11一11
7.l——般规定’…………………………………11——11
11——12 7.2卫生器具安装…………………………………
11一12 7.3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11——13 7.4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11——13
8.1一般规定………………………………………11一13
8.2管道及配件安装………………………………11——13
11—14 8.3 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
11——15 8.4 金属辐射板安装……………………………………
11—15 8.5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
11—15 8.6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11—16 9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
11—16 9.1 一般规定……………………………………………
9.2 给水管道安装…………………………………………………
11—16
9.3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
11——17
9。4 管为及井室……………………………11—18
11—18 10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
11—18 10.l 一般规定………………………………………
11—18 10.2 排水管道安装……………………………………
11—19 10.3 排水管沟及井池…………………………………
11 室外供热管网安装………………………………11—19
11—19 11.1 一般规定…………………………………………
11—19 11.2 管道及配件安装…………………………………
11——20 11.3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12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
系统安装……………………………………………11-20
12.1 一般规定………………………………………1l-20
12.2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
装…………………………………………………11-20
12.3 游泳池水系统安装………………………………11—21
13 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11—21
11-21 13.1 一般规定…………………………………………
11—21 13.2 锅炉安装…………………………………………
11—23 13.3 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
11—24 13.4 安全附件安装—…………………………………
13.5 烘炉、煮炉和试运行……………………11-25
11-25 13.6 换热站安装……………………………………
1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1-25
附录A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11—26
附录B 检验批质量验收……………………………11--26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11—27
附录 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1—27
附录E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11—27
附录F 本规范用词说明……………………………11—28
条文说明…………………………………………………11---28
l 总则
1 .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 .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
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套使用。
1.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
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2.0.2 排水系统 drainage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
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2.0.3 热水供应系统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为满足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
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
2.0.4 卫生器具。nitary fixtures
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
污水、废水的设备。
2.0.5 给水配件、tly SUpply flttlflgs
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
2.0.8 试验压力 test pressure
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
2.0.9 额定工作压力。rated working pressure
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2.0.10 管道配件 pipe fittings
管道与管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用的各种零、配件的统称。
2.0.11 固定支架 fixed trestle
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2 活动支架 movable trestle
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3整装锅炉 integrative boiler
按照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厂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
炉,也称快装锅炉。
2.0.14 非承压锅炉 boiler without bearing
以水为介质,锅炉本体有规定水位且运行中直接与大气相通,使
用中始终与大气压强相等的固定式锅炉。
2.0.15 安全附件 safety accessoy
为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必须设置的附属仪表、阀门及
控制装置。
以住宅的户(套)为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
式。
2.0.18 热计量装置 h。t metering d。Ice
用以测量热媒的供热量的成套仪表及构件。
2.0.19 卡套式连接 ompression joint
由带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
种连接形式。
2.0.20 防火套管 fire-resisting sleeves
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管外壁可阻止火势
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短管。
2.0.21 阻火圈 firestops collar
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在发生火灾时将
管道封堵,防止火势蔓延的套图。
3 基本规定
3.1 质量管理
3.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
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
质量控制。
3.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
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
通知单。
3.1 .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附录A。
3.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系统、
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
收。
3.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
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2 材料设备管理
3.2.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
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
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
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3.2.2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
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3.2.3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
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
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
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2.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
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
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2.5的规定。
表3.2.5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公称直径DN (mm)严密性试验
强度试验
金属密封非金属密封
≤5015 15 15
65~200 30 15 60
250~450 60 30 180
3.2.6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
径相同。
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3.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
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3.3.2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
形成记录。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
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
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
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
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
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
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3.3.83.3.8
3.3.8的规定。
表3.3.8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径直578101215202530
15 20 25 32 40
径(mm)0 5 0 0 0 0 0 0 0
支保
架温2 3 3 4 4 6 7 7 8
的管
2.2.2.4.8.
5 5 5 5 5
最
大
间
距
(m
)
不
保2.3.4.6.9.
3 4 5 6 6 7 8 11 12
温5 5 5 5 5
管
3.3.9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
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9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
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表3.3.9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管径(mm) 12 14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
0
最立管0.0.0.0.0.1.1.1.1.1.2.2.2.
大5 6 7 8 9 0 1 3 6 8 0 2 4
间
距
(m
)
水
冷0.0.0.0.0.0.0.0.1.1.1.1.1.
平水4 4 5 5 6 7 8 9 0 1 2 35 55
管管
热
0.0.0.0.0.0.0.0.0.0.0.
水2 2 3 35 4 5 6 7 8 25 3
管
3.3.10 铜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l0 的规定。
表3.3.10 铜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径直10121520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径(mm)0 5 0 0
支垂
架直
的管
最
大
水
间111222333333
平
距.2 .8 .8 .4 .4 .4 .0 .0 .0 .0 .5 .5
(m
)
管
122333333344
.8 .4 .4 .0 .0 .0 .5 .5 .5 .5 .0 .0
3.3.11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 个。
2 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3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匀
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
上。
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
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
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
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
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
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
套管内。
3.3.14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
2 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倍。
3 1.5倍。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
4 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
3.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I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3.3.15的规
定。
表3.3.15 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
公径直20 25 32 40 50 75 100 125 150
径(mm)
插入深16 19 22 26 31 44 61 69 80
度(mm)
2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
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
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
转角不得超过2”。
4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人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
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5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
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
6 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
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捻入并
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
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3.3.1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
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水压试验)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
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生活给水系统所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水卫生标准.
4.1.3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作螺纹连接,套丝
;管径大于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
,镀锌钢管与法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
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4.1.4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
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
。(室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内给水管材质有镀锌钢管,塑料管和复合管,铸铁管,铜管
4.1.5 给水铸铁管管道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式进行连
接。
4.1.6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22mm时宜
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
22mm时宜采用对口焊接。
4.1.7 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
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4.1.8 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
2 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
4.2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4.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
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
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
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
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
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4.2.3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
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
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一般项目
4 .2.5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 ,室内
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
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
得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
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2.6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l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
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
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2.7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o—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 2.8 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 .2.8的规定。
表4.2.8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允许偏差
项目检验方法
次(mm)
水
平
1 管
道
纵
塑料管复用水平尺、直
每米全长25m以上1.5≯25
合管尺、拉线和尺
钢管每米全长25m以上1 ≯25 尺、拉线和尺
用水平尺、直
量检查
横
方
量检查
用水平尺、直
向
铸铁管每米全长25m以上2≯25 尺、拉线和尺
弯
量检查
曲
吊线和尺量
钢管每米全长5m以上3≯8
立塑料管复
2 每米全长5m以上2≯8
管合管检查
检查
吊线和尺量
吊线和尺量
铸铁管每米全长5m以上3≯10
成排管段和成排
3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3 尺量检查
阀门
检查
4 .2.9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
3.3.8条、第3.3.9条或第3.3.10。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4.2.10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
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
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
要求,允许偏差为士 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主控项目
4.3.1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吊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
消火栓和首层取两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一般项目
4.3.2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
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3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lm,允许偏差±20mm。
3 100mm,允许偏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
差土 5mm。
4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4 给水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4.4.1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
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4.4.2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4.4.3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
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
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一般项目
4.4.4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
平整牢固。
4.4.5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
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6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7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 7规定.
表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次
坐标15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
静置标高±5
1 量检查
设备
垂直度(每
5 吊线和尺量检查
米)
立式泵体
垂直度(每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米)
卧式泵体
垂直度(每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离心
米)
2 式水
联轴向
泵
轴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
器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
同百分表或测微螺钉
心和塞尺检查
度
倾斜
0.8
(每
米)
径向
0.1
位移
4.4.84.4.8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4.4.8管道及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0.1δ -0.05
1 厚度用钢针刺入
δ
卷材5 用2m靠尺和楔
2 表面平整度
涂抹10
注:δ为保温层厚度.
形塞尺检查
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灌水试验)
5.1 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
收。
5.1.2生活污水管道应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混凝土管(由成组洗脸
盆或饮用喷水器具的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
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铸铁管、镀锌钢管或混凝土管等。
悬吊式雨水管道应选用钢管、铸铸铁管或塑料管。易受振动的雨
水管道(如锻造车间等)应使用钢管。
5. 2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5.2.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作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
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
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2
的规定
表5.2.2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
项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次
1 50 35 25
2 75 25 15
3 100 20 12
4 125 15 10
5 150 10 7
6 200 8 5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5.2.35.2.3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
5.2.3的规定。
表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项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次
1 50 25 12
2 75 15 8
3 100 12 6
4 125 10 5
5 160 7 4
拉线尺量检查检验方法:水平尺
5.2.4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
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
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5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
于排水管道管的2/3,通球必须达到100%。
检查方法:通球检查。(排水管道做通球和灌水试验)
一般项目
5.2.6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
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
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
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
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般为lm,允许
偏差土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
安装检修门。
2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
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
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
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
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
得小于400mm.
3 在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4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
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7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
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
查口。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2.8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
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
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5.2.9的规定。
表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单位:m)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立管1.2 1.5 2.0 2.0 2.0
横管0.5 0.75 1.10 1.30 1.6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2.10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l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rn,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2 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窃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
600rum或引向
无门、窗一侧。
3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
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4 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1 安装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与其他排水
管道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12 饮食业工艺设备引出的排水管及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不
得与污水管道直接连接,并应留出下小于100mm的隔断空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3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
45°三通和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4 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
排出管或两管顶相平,并有不小于90°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
300——可不受角度限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5 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
连接,应采用45°三通和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
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
倍管径的90°弯头。
45°三通(45°四通,90°斜三通,90°斜四通)组合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6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6的相关规定。
表5.2.16 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允许偏检验方
项目
次差(mm) 法
1 坐标15
2 标高±15
每1m ≯1
铸铁管
全长(25 mm以上)≯25
管径小
于或等1
横
管
纵
横
3 全长
方于或等≯25 和尺量
(25
向于100 mm
mm以
弯管径大
上)
曲于100 mm
每1 m 1.5
塑料管
全长(25 mm以上)≯38
钢筋混凝土管、混凝每1 m 3
土管全长(25 mm以上)≯75
立每1 m 3 吊线和
4 铸铁管
管全长(25 mm以上)≯15 尺量检
钢管
管径小尺、拉线
每1 m 用水准
于100 mm
管径大仪(水平
1.5
尺)、直于100 mm
检查
≯308
垂每1 m 3 查
钢管
直
度
塑料管
全长(25 mm以上)≯10
每1 m 3
全长(25 mm以上)≯15
5.3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灌水试验)
主控项目
5.3.1 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
必须到每根立管L部的雨水斗。
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lh,不渗不漏。
5.3.2 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大于4米1个)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
5.3.3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5‰;埋地雨水管道
的最小坡度,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
项次管径(mm)最小坡度(‰)
1 50 20
2 75 15
3 100 8
4 125 6
5 150 5
6 200~400 4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5.3.4 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5 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缘与
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
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3.6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不得
大于表5.3.6 规定。
表5.3.6 悬吊管检查口间距
项次悬吊管直径(mm) 检查口间距(m)
1 ≤150 ≯15
2 ≥200 ≯20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检查。
5.3.7 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2.16的规
定。
5.3.8 雨水钢管管道焊接的焊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8的
规定。
表5.3.8 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焊口平直管壁厚
1 管壁厚10mm以内
度1/4
焊缝加强高度+1 m m
2
面宽度
小于0.5
深度
m m
连续长度25 m m
3 咬边小于焊缝直尺检查
长度总长度
长度的
(两侧)
10%
尺和游标
卡尺检查
焊接检验
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OMP,温度不超过75℃的
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6.1.2 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应用采用塑料管、镀锌钢管和铜管。
6.1.3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按本规范第4.2节的相
关规定执行。
6.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进行水压试验。试
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
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
不小于0.3MPa。
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
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
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 lh,压力降不得超过 0.05MPa,
然后在工作压力1 .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低0.0.3MPa,连
接处不得渗漏。
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
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预拉伸。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6.2.5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6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2.8
的规定。
6.2.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
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
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6.3 辅助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6.3.1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
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3.2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
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3.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
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6.3.4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6.3.5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
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 ,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
压力下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一般项目
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如条件限制时,其
偏移角不得大于15°。集热器的倾角,对于春、夏、秋三个季节使
用的,应采用当地纬度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减少
10 °。
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
6.3.7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5‰
的坡度。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3.8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为0.3~
1.0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3.9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
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
检验方法:手扳和尺量检查。
6.3.10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1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2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
取防冻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3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7的
规定。
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4 的规定。
表6.3.14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中心线距地
标高±20 尺量
板式直管太面(mm)
阳能热水器
固定安装朝
最大偏移角不大于15°分度仪检查
向
7 卫生器具安装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
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小便槽、大便冲洗槽、妇女卫生盆、
化验盆、排水栓、泄漏、加热器、煮沸消毒器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安
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7.1.2 卫生器具的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
7.1.3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1.3的规
定。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
项
卫生器具名称居住和公共备注
次
建筑
1 污水盆架空式800 800
幼儿园
(池)落地式500 500
2 800 800 洗涤盆(池)
洗涤盆洗手盆(有
3 800 500 自地面至器
塞无塞)
具上边缘
4 舆洗槽800 500
5 浴盆≯520
自台阶面至
蹲式大高水箱低1800 1800 高水箱底
6
便器水箱900 900 自台阶面至
低水箱底
自地面至高
坐式
水箱底自
7 大便高水箱1800 1800
器
箱底
外露
排水
低水管式
箱虹吸
510 470 370
喷射
式
小便自地面至下
8 挂式600 450
器边缘
地面至低水
自地面至台
9 小便槽200 150
阶面
自台阶面至
10 大便槽冲洗水箱≮2000
水箱底
自地面至器
11 妇女节卫生盆360
具上边缘
自地面至器
12 化验盆800
具上边缘
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
表7.1.4的规定。
表7.1 .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
配件中心距
冷热水龙头
项次给水配件名称地面高度(m
跳高(m m)
m)
1 架空式污水盆(池)水龙头100 --
2 落地式污水盆(池)水龙头800
3 洗涤盆(池)水龙头1000 150
4 住宅集中给水龙头1000 --
5 洗手盆水龙头1000 --
洗脸
6
盆
水龙头(下配水) 800 150
水龙头(上配水) 1000 150
角阀(下配水) 450 --
水龙头1000 150
盥洗
7 冷热水管其中热上
槽
下并行水龙头
8 浴盆水龙头(上配水) 670 150
截止阀1150 95
淋浴
9 混合阀1150
器
淋浴喷头下沿2100 --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2040
蹲式
大便
手动式自闭冲洗阀600 --
器
脚踏式自闭冲洗阀150 --
10 (台
阶面
算
起)
带防污助冲器阀门
拉管式冲洗阀(从地
低水箱角阀250 --
1100 150
1600 --
面算起)
900 --
(从地面算起)
坐式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2040 --
11 大便
低水箱角阀150 --
器
大便槽冲洗水箱截止阀(从
12 ≮2400 --
14 挂式小便器角阀及截止阀1050 --
15 小便槽多孔冲洗器1100 --
16 实验室化验室化验水龙头1000 --
17 妇女卫生盆混合阀360 --
注:装设在幼儿园内的洗手盆、洗脸盆和盥洗槽水嘴中心离地
面安装高度应为700mm ,其他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应按
卫生器具实际尺寸相应减少。
7.2 卫生器具安装
主控项目
7.2.1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
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检验方法:试水观察检查。
7.2.2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检验方法: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给、排水畅通。
一般项目
7.2.3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检验方法
差(mm)
1 坐标单独器具10 拉线、吊线和尺
成排器具5 量检查
2 标高单独器具±15
成排器具±10
2 用水理尺和尺量3 器具水平度
检查
4 器具垂直度3 吊线和尺量检查
7.2.4 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5 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硬质塑料管。冲洗孔应
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同墙面成45°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
二次镀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6 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
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7.3.1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
活。
检验方法:观察及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7.3.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2的
规定。
7.3.3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的高度,如设计无要求,应距地面1.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表 7.3.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 ±10
止阀
2 水嘴±10
3 淋浴器喷头下沿±15
4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20
尺量检查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阀及截
7.4 卫生器具排水皙道安装
主控项目
7.4.1 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省均应采取
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
渗、防漏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7.4.2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下漏,其固定支架、
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及通水检查。
一般项目
7.4.3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表7.4.3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
允许偏差
项次检查项目检验方法
(mm)
每1m长2
横管长度≤
<8 用水平尺量
1 横管弯曲度10m,全长
检查
横管长度>
10
10m,全长
卫生器具的单独器具10
排水管口及
2 用尺量检查
横支管的纵
横坐标
卫生器具的单独器具±10 用水平尺和
3
的接口标高成排器具±5 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5
7.4.4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如设计无要求时,
应符合表7.4.4的规定。
表7.4.4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足小坡度
排水管管径管道的最小坡
项次卫生器具名称
1 污水盆(池) 50 25
2 单、双格洗涤盆(池)50 25
(mm)度(‰)
3 洗手盆、洗脸盆32~50 20
4 浴盆50 20
5 淋浴盆50 20
高、低水箱100 12
大便
100 12 6 自闭式冲洗阀
100 12 拉管式冲洗阀
40~50 20 小便
器
手动、自闭式
7
器
冲洗阀
自动冲洗阀40~50 20
40~50 25 8 化验盆(无塞)
40~50 20 9 净身器
20~50 10~20 10 饮水器
50(软管为30)11 家用洗衣机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8.1 一般规定
07MPa,热水温度下超过8.1.1 本章适用于饱和蒸汽压力不大于
130℃的室内采暖系统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8.1.2 焊接钢管的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应采用螺纹连接;
管径大于32mm,采用焊接。镀锌钢管的连接见本规范第4.1.3条。
8.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8.2.1 管过安莱坡度.当设计未注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
3‰不昙小于2‰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
2 气、水边向流动的补十平区竹的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
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3 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检查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8.2.2 补偿器的型号、安装位置及预拉伸和固定支架的构造及安装
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现场观察,并查验预拉伸记录。
8.2.3 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
设计要求。安装完后应根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并现场查看。
8 .2.4 蒸汽减压阀和管道及设备上安全阀的型号、规格。公称压
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进行
调试,并做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及调试结果证明书。
8.2.5 方形补偿器制作时,应用整根无缝钢管煨制,如需要接
回,其接口应设在垂直臂的中间位置,且接回必须焊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6 方形补偿器应水平安装,并与管道的坡度一致;如其臂
长方向垂直安装必须设排气及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8.2.7 热量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及阀门的型号、规格、
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
8 .2.8 钢管管道焊日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
的规定。
8.2.9 采暖系统人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人户装置,应符合设
计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8.2.l0散热器支管长度超过1.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8.2.11 上供下回式系统的热水于管变径应顶平偏心连接,蒸汽干
管变径应底平偏心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12 在管道干管上焊接垂直或水平分支管道时,干管开孔所
产生的钢渣及管壁等废弃物不得残留管内,且分支管道在焊接时不得
插入于管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13 膨胀水箱的膨胀管及循环管上不得安装阀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14 当采暖热媒为110。~130℃的高温水时,管道可拆卸件
应使用法兰,不得使用长丝和活接头。法兰垫料应使用耐热橡胶板。
检验方法:观察和查验进料单。
8.2.15 焊接钢管管径大于32mm 的管道转弯,在作为自然补偿时
应使用煨弯。塑料管及复合管除必须使用直角弯头的场合外应使用管
道直接弯曲转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16管道、金属支架和设备的防腐和涂漆应着良好,无脱皮、
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8.2.17管道和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
规定。
8 .2.18 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1的规定。
表8.2.18 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管径≤
1
100mm
横管道
纵、横1.5
1 直尺、拉线
方向弯
管径≤
曲(mm)≯13
全长(25m)
100mm
以上
管径>≯25
和尺量检查
100mm
每1m
管径>
用水平尺、
100mm
立管道每1m 2
2 垂直度
全长(25m)以上≯10 检查
(mm)
椭圆率管径≤
Dmax-Dmin 100mm
Dmax
弯100mm 用外卡钳和
3
管尺量检查
折皱不平度
(mm)管径>
管径≤
4
100mm
5
100mm
10%
管径>
8%
吊线和尺量
注:Dmax,Dmin分别为管子最大外径及最小外径。
8.3 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
主控项目
8 .3.1 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
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
不小于0.6Mpa 。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8.3.2 水泵、水箱、热交换器等辅助设备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应按本规范第4.4节和第136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般项目
8 .3.3 散热器组对应平直紧密,组对后的平直度应符合表8.3.3
现定。
表8 .3.3 组对后的散热器平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散热器类型片数允许偏差(MM)
2~4 4
1 长翼型
5~7 6
铸铁片式3~15 4
2
钢制片式16~25 6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
8 .3.4 组对散热器的垫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对散热器垫片应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
lmm。
2 散热器垫片材质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耐热橡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3.5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位置应准确,埋设牢固。散热器支
架、托架数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时,则应
符合表8.3.5的规定。
表8.3.5 散热器、托架数量
散热器型安装方每组片上部托下部托
项次合计
式式数钩或卡钩或卡
架数架数
2~4 1 2 3
5 2 2 4
1 长翼型挂墙
6 2 3 5
7 2 4 6
3~8 1 2 3
9~12 1 3 4
柱型柱翼
2 挂墙13~16 2 4 6
型
17~20 2 5 7
21~25 2 6 8
3~8 1 - 1
8~12 1 - 1
柱型柱翼带足落
3 13~16 2 - 2
型地
17~20 2 - 2
21~25 2 - 2
检验方法:现场清点检查
8.3.6 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
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本注明,应为3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8.3. 7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7的规定。
项
项目允许偏差(m)检验方法
次
散热器背面与墙内表面距
1 3
离
尺量
与窗中心线或设计定位尺
2 20
寸
3 散热器垂直度3 吊线和尺量
色泽均匀,8.3.8铸铁或钢制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应附着良好,
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8.4 金属辐射板安装
主控项目
8.4.1 辐射板在安装前应作水压试验,如设计无要求时试验压力应
为工作压力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8.4.2 5%的坡度玻向回水管。水平安装的辐射扳应有不小于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8.4.3 辐射板管道及带状辐射板之间的连接,应使用法兰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系网系统安装
主控项目
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离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
8.5.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驻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8.5.3 加热盘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现象,曲率半径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
2 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8.5.4 分、集水器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等应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及产品说明书,尺量检查。
8.5.5 加热盘管管径、间距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偏差不
大于±10mm。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
8.5.6 防潮层、防水层、隔热层及伸缩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填充层浇灌前观察检查。
8.5.7 填充层强度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作试块抗压试验。
8.6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主控项目
8.6.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
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
0.3MPa。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
工作压力 2 高温热水es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
加0 0.4MPa。
3 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
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
0.4MPa。
检验方法: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
10min内压力降不大干0.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干
0.05MPa,然后降压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
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8.6.2 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
器。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直至排出水不含泥沙、铁屑等杂质,且
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8.6.3 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设计要求。
9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打压试验)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给水管
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9.1.2 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
或给水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或给水铸铁管的管材、配件,应是同
一厂家的配套产品。
9.1.3 架空或在地沟内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其安装要求按室内给
,必须露水管道的安装要求执行。室外时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铺设
得天架空铺设时应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
9.1.4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型式必须符合
设计要求。
9.2 给水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9.2.1 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
。在无冰冻地区,埋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
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
得小于700mm。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2.2 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
源。
检验方祛:观察检查。
9.2.3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
不应埋在土壤中。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4 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
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450mm时,不得小于250mm;管
径大于450mm时,不得小于35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2.5 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管材为钢管、铸铁管时,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
不应大于0.05MPa,[室外给水]
(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
不应0.02Mpa
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
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
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
渗漏。)[室内给水]
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管材为
塑料管时,试验压力下,稳压lh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
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9.2.6 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
规定时,可按表9.2.6的规定执行。卷材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
鼓、滑移、接口不严等。
检验方法:观察和切开防腐层检查。
表9.2.6 管道防腐层种类
防腐层层次正常防腐层加强防腐层特加强防腐层
(从金属表面
冷底子油冷底子油冷底子油
起)1
2 沥青涂层沥青涂层沥青涂层
3 外包保护层加强包扎层加强保护层
(封闭层)(封闭层)
沥青涂层4 沥青涂层
加强包扎层5 外保护层
(封闭层)6
沥青涂层
7 外包保护层
防腐层厚度不
3 6 9
小于(mm)
9.2.7 给水管道在峻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
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9.2.8 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的允
许偏差应符合表9.2.8的规定。
表9。2。8 室外给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
项
项目偏差检验方法
次
(MM)
坐
铸铁管埋地100
标
1
钢管,塑料敷设在沟槽内50 检查
管,复合管
埋地100
敷设在沟槽内或
40
架空
铸铁管,
埋地±50
标拉线和尺量
2 敷设在地沟内±30
高检查
埋地±50
钢管,塑料
敷设在地沟内或
管,复合管±30
架空
水直段(25M以上)起
铸铁管40
平点~终点
管
拉线和尺量
3 纵
钢管,塑料直段(25M以上)起
横
管,复合管点~终点
向
弯
曲
9.2.9 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
和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2.10.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
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的扭矩不
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时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2.11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
500mm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mm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
小于1.5m;管径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2.12 铸铁管承插捻口连接的对口间隙应不小于3mm,最大间隙
不得大于表9.2.12的规定。
表9.2.12 铸铁管承插捻口的对最大间隙
管径(MM) 沿直线敷设(MM) 沿曲线敷设(MM)
75 4 5
100-250 5 7-13
300-500 6 14-22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2.13 铸铁管沿直线敷设,承插捻口连接的环型间隙应符合表
9.2.13的规定;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允许有2°转角。
表9.2.13 铸铁管承捻口的环型间隙
管径(MM) 标准环型间隙(MM) 允许偏差(MM)
75-200 10 +3 -2
250-450 11 +4 -2
500 12 +4 -2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2.14 捻口用的油麻填料必须清洁,填塞后应捻实,其深度应占
整个环型间隙深度的1/3。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2.15 捻口用水泥强度应不低于32.5MPa,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
2mm。其接口水泥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2.16 采用水泥捻口的给水铸铁管,在安装地点有侵蚀性的地下
水时,应在接口处徐抹沥清防腐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17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埋地给水管道,在土壤或地下水对橡
胶圈有腐蚀的地段,在回填前应用沥青胶泥、沥青麻丝或沥青锯未等
材料封闭橡胶圈接口。橡胶圈接口的管道,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
得超过表9.2.17的规定。
表9.2.17 橡胶圈接口最大允许偏转角
公称直径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MM)
允许偏转
5°5°5°5°4°4°4°3°
角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3 消防水系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
主控项目
9.3.1 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
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9.3.2 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
9.3.3 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
如设计应方便操作。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墙壁式时,
未要求,进、出水柱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其上方应
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9.3.4 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
要求,栓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3.5 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
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并内应有足够的操作
空间,并设爬梯。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3.6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
确,阀门启闭应灵活。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
9.4 管沟及时室
主控项目
9.4.1 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4.2 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各种井盖不得混用。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4.3 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
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
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并圈和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
50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4 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
墙上应做不少于80mm厚的细石混凝土垫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9.4.5 管沟的坐标、位置、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4.6 管沟的沟底层应是原上层,或是夯实的回填土,沟底应平
整,坡度应顺畅,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等。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4.7 如沟基为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砾石层时,沟底应下
5mm的细土,夯实到沟底标挖100~200mm,填铺细砂或粒径不大于
高后,方可进行管道敷设。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8 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200mm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无
冻土块的土,并不得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500mm以内不得回填直径
大于100mm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
块不得集中。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9 井室的砌筑应按设计或给定的标准图施工。井室的底标高
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基层应为素土夯实;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层应
打100mm厚的混凝土底板。砌筑应采用水泥砂浆,内表面抹灰后应严
密不透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10 管道穿过井壁处,应用水泥砂浆分二次填塞严密、抹平,
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灌水和通球试验)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排水管
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0.1.2 室外排水管道应采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排水铸铁
管或塑料管。其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10.1.3 排水管沟及井池的土方工程、沟底的处理、管道穿井壁处
的处理、管沟及并地周围的回填要求等,均参照给水管沟及并室的规
定执行。
10.1.4 各种排水井、地应按设计给定的标准图施工,各种排水井
和化粪池均应用混凝土做底板(雨水井除外),厚度不小于100mm。
10.2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10.2.1 排水管通过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10.2.2 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球试验,排水应畅通,无
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检验方法:按排水检查并分段试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
管项加1m,时间不少于30min,逐段观察。
一般项目
10.2.3 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
合表10.2.3的规定。
表10.2.3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检验方法
(MM)
埋地100
1 坐标拉线尺量
敷设在沟槽内50
埋地±20
2 标高
敷设在沟槽内±20拉线和尺量
水平管道纵横
3 拉线尺量
向弯曲全长(两井间) 30
每5M长10
用水平仪,
10.2.4 排水铸铁管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填塞应密实,接口水泥
应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人承口边缘且深度不得大于2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2.5 排水铸铁管外壁在安装前应除锈,涂二遍石油沥青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2.6 承插接口的排水管道安装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应与水流
方向相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2.7 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采用抹带接口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抹带前应将管口的外壁凿毛,扫净,当管经小于或等于500mm
500mm时,应分二次抹成,抹带不时,抹带可一次完成;当管径大于
得有裂纹。
2 钢丝网应在管道就位前放入下方,抹压砂浆时应将钢丝网抹
压牢固,钢丝网不得外露。
3 抹带厚度不得小于管壁的厚度,宽度直为80~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3 排水管沟及井池
主控项目
10.3.1 沟基的处理和井他的底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混凝土强度报告。
10.3.2 排水检查并、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必须符
合设计,其允许偏差为±5mm。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及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0.3.3 井、池的规格、尺寸和位置应正确,砌筑和抹灰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10.3.4 井盖选用应正确,标志应明显,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1 室外供热管网安装
11.1.1本章适用于厂区及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的饱和蒸汽压力
不大于0.7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室外供热管网安装工程的质
量检验与验收。
11.1.2供热管网的管材应按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管径小于或等于4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
2 管径为50~20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
3 管径大于200mm时,应使用螺旋焊接钢管。
11.1.3 室外供热管道连接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11.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11.2.1 平衡阀及调节阀(室外热水管道)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
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应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试结果。
11.2.2 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应符合设计要
。回填应按设求。回填前应注意检查预制保温层外壳及接口的完好性
计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回填前现场验核和观察。
11.2.3 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
说明书进行预拉伸。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并查验预拉伸记录。
11.2.4 检查井室、用户人口处管道布置应便于操作及维修,支、
吊、托架稳固,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11.2.5 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
头处保温层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接头处保护层必须与管道
保护层成一体,符合防潮防水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1.2.6 管道水平敷设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11.2.7 除污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管
网冲洗后应清除内部污物。
检验方法:打开清扫口检查。
11.2.811.2.8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8
的规定。
表11.2.8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
项次项目检验方法
偏差
用水准仪
敷设在沟槽内及(水平
1 坐标(MM)20
架空尺直尺
拉线
2 标高(MM)埋地50 尺量检查
敷设在沟槽内及
±10
架空
埋地±15
管径≤100mm1 用水准仪
每1M
水平管(水平
道纵,横尺)、直
3
方向弯尺、拉线
全长(25M
管径>100mm ≯25 以上)
管径>100mm 1.5
管径≤100mm≯13
和尺量检曲(MM)
查
管径≤100mm 8%
椭圆率
管径>100mm 5%
4 弯管管径≤100mm4 和尺量检
折皱不平
管径125~200mm 5
度(MM)
管径125~400mm 7
查
用外卡钳
11.2.9 管道焊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的规定。
11.2.10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缝高度不得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
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
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11 供热管道的供水管或蒸汽管,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敷设
在载热介质前进方向的右侧或上方。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11.2.12 地沟内的管道安装位置,其净距(保温层外表面)应符
合下列规定:
与沟壁 100~150mm;
与沟底 100~200mm;
与沟顶(不通行地沟) 50~100mm;
(半通行和通行地沟)200~30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1.2.13 架空敷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以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1 人行地区,不小于2.5m。
2 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m。
3 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1.2.14 防锈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
等缺陷。
检验方法:保温前观察检查。
11.2.15 管道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4.4.8的规定。
11.3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主控项目
11.3.1 供热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5倍,但不
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
后降至工作压力下检查,不修不漏。
11.3.2(供热)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以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11.3.3 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
备加热效金作时,应延期进行。
检验方法:测量各建筑物热力人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11.3.4 供热管道作水压试验时,试验管道上的阀门应开启,试验
管道与非试验管道应隔断。
检验方法:开启和关闭阀门检查。
12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一般规定 12.1
要求按本规范第5章执12.1.1 中水系统中的原水管道管材及配件
行。
12.1.2 中水系统给水管道及排水管道检验标准按本规范第4、5两
章规定执行。
12.1.3 游泳池排水系统安装。检验标准等按本规范第5章相关规
定执行。
12.1.4 游泳池水加热系统安装、检验标准等均按本规范第6章相
关规定执行。
12.2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12.2.1 中高水位水箱应与生活高位水箱分设在不同的房间内,如
条件不允许只能设在同一房间时,与生活高位水箱的净距离应大于
2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2.2 中水给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嘴。便器冲洗宜采用密闭型
设备和器具。绿化、浇洒、汽车冲洗宜采用壁式或地下式的给水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3 中水供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并应采取
下列措施:
1 中水管道外壁应涂浅绿色标志;
2 中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柱均应有“中水”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4 中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体和楼板内。如必须暗装于墙槽内
时,必须在管道上有明显且不会脱落的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规定
12.2.5 中水给水管道管材及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的给水管管材及附
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6 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埋设时,其水
平净距离不得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中水管道应位于生活饮用水
管道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垂直净距离不应小于0.15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3 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主控项目
12.3.1 游泳池的给水口、回水口、泄水口应采用耐腐蚀的铜、不
锈钢、塑料等材料制造。溢流槽、格栅应为耐腐蚀材料制造,并为组
装型。安装时其外表面应与池壁或地底面相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2 游泳池的毛发聚集器应采用钢或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
造,过滤筒(网)的孔径应不大于3mm,其面积应为连接管截面积的
1.5~2倍。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计算方法。
12.3.3 游泳池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冲洗排水流入池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规定
12.3.4 游泳池循环水系统加药(混凝剂)的药品溶解池、溶液池
及定量投加设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输送溶液的管道应采用塑料
管、胶管或铜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5 游泳池的浸脚、浸腰消毒池的给水管、投药管、溢流管、
循环管和泄空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 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一般规定 13.1
13.1.1本章适用于建筑供热和生活热水供应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大
于1.25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的整装蒸汽和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
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13.1.2适用于本章的整装锅炉及辅助
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
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13.1.3管道、设备和容
器的保温,应在防腐和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13.1.4 保温的设备和
200mm。当需采容器,应采用粘接保温钉固定保温层,其间距一般为
用焊接勾钉固定保温层时,其间距一般为250mm。
13.2 锅炉安装
主控项目
13.2.1 锅炉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
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表13.2.1的规定。
13.2.2 非承压锅炉,应严格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施工。锅
筒顶部必须敞口或装设大气连通管,连通管上不得安装阀门。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或产品说明书检查。
13.2.3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的天然气释放管或大气排放管不
得直接通向大气,应通向贮存或处理装置。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13.2.4 两台或两台以上燃油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时,每一台锅炉的
烟道上均应配备风阀或挡板装置,并应具有操作调节和闭锁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13.2.5 锅炉的锅筒和水冷壁的下集箱及后棚管的后集箱的最低
处排污阀及排污管道不得采用螺纹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613.2.6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
13.2.6的规定。水压试驻。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条
表13.2.6 水压试验压力规定
项次设备名称试验压力(Mpa)
工作压力
P(Mpa)
1.5P但不小于
P<0.59
0.2
1 锅炉本体
0.59≤P≤1.18 P+0.3
P>1.18 1.25P
1.25P+0.5 2 可分式省煤器P
0.2 3 非承压锅炉大气压力
注:①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铜简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
炉额定出水压力;
②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③非承压锅炉水压试已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
不变。
检验方法:
1.在试驻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不超过0.0MPa;然后降至
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2.观察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
不得有水珠和水雾。
13.2.7 机械炉排安装完毕后应做冷态运转试验,连续运转时间不
应少于8h。
检验方法:观察运转试验全过程。
13.2.8 锅炉本体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0条的规定。
2 5.3.8的规定。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3 无损探伤的检测结果应符合锅炉本体设计的相关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验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13.2.9 锅炉安装的坐标、标高、中心线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
合表13.2.9的规定。
表13.2.9锅炉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mm)
1 坐标10 经纬仪、拉线和
尺量
2 标高±5 水准仪、拉线和
尺量
3 中心线卧式锅炉炉体3 吊线和尺量
垂直度全高
立式锅炉炉体4 吊线和尺量
全高
13.2.1013.2.10组装链条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3.2.10的规定。
表13.2.10 组装链条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检验方法
(mm)
经纬仪、拉线和
1 炉排中心位置2
尺量
水准仪、拉线和
2 墙板的标高±5
尺量
3 墙板的垂直度,全高3 吊线和尺量
墙板间两对角线的长度
4 5 钢丝线和尺量
之差
经纬仪、拉线和
5 墙板框的纵向位置5
尺量
长度
拉线、水平尺和
6 墙板顶面的纵向水平度1/1000,且
尺量
≯5
+3
跨距2≤m
墙板间的0
7 钢丝线和尺量
距离
跨距2>m +5
0
两墙板的顶面在同一水水准仪、吊线和
8 5
平面上相对高差尺量
9 前轴、后轴的水平度长度1/1000
尺量
前轴和后轴和轴心线相水准仪、吊线和
10 5
对标高差尺量
各轨道在同一水平面上水准仪、吊线和
11 5
的相对高差尺量
水准仪、吊线和
12 相邻两轨道间的距离±2
尺量
13.2.11 往复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11的规定。
水准仪、吊线和
表13.2.11往复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 两侧板的相对标高3
尺量
水准仪、吊线和
跨距2≤+3
两侧板间距m 0
2 钢丝线和尺量
离跨距2>+4
m 0
3 两侧板的垂直度、全高3 吊线和尺量
两侧板间对角线的长度
4 5 钢丝线和尺量
之差
5 炉排片的纵向间隙1
6 炉排两侧的间隙2
钢板尺量
13.2.12 铸铁省煤器破损的助片数不应大于总肋片数的5%,有破
损助片的报数不应大于总根数的10%。
铸铁省煤器支承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12的规定。
表I3.2.12 铸铁省煤器主承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经纬仪、拉线和
1 支承架的位置3
尺量
0 水准仪、吊线和
2 支承架的标高
-5 尺量
支承架的纵、横
水平尺和塞尺
3 向水平度(每1
米)
检查
13.2.I3 锅炉本体安装应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布置坡度并
坡向排污阀。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或水准仪检查。
13.2.14锅炉由炉底送风的风室及锅炉底座与基础之间必须封、堵
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15 省煤器的出口处(或人口处)应按设计或锅炉图纸要
求安装阀门和管道。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13.2.16 电动调节阀门的调节机构与电动执行机构的转省应在
同一平面内动作,传动部分应灵活、无空行程及卡阻现象,其行程及
伺服时间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操作时观察检查。
13.3 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13.3.1辅助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
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本规范表13.2.1的规
定。
13.3.2 风机试运转,轴承温升应符合下列规定:
l 滑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
2 滚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80℃。
检验方法:用温度计检查。
轴承径向单振幅应符合下列规定:
l 风机转速小于1000r/min时,不应超过0.10mm;
2 风机转速为1000~1450r/whn时,不应超过0.08mm.
检验方法:用测振仪表检查。
13.3.3 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
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whn内无压降、无渗漏。
I3.3.4 敞口箱、罐安装前应做满水试验;密闭箱、吃应以工作
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但不得小于0.4Mpa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满水后静置24h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
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不渗不漏。
13.3.地下直埋油罐在埋地前应做气密性试验,试
验压力降不应小于0.03MP。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观察30min不渗、不漏,无压降。
13.3.6 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
行系统的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中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10ndn内压力降不超过0.05Mpa然
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不渗不漏。
13.3.7 各种设备的主要操作通道的净距如设计不明确时不应
小于1.5m,辅助的操作通道净距不应小于 0.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3.3.管道连接的法兰、焊缝和连接管件以及管道上的仪表、
阀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9 管道焊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0条的要求和
表5.3石的规定。
一般项目
13.3.10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3.3.10的规定。
表13.3.10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检验方法
(mm)
经纬仪、拉
坐标10
1 送、引风机
水准仪、吊
标高±5
线和尺量
经纬仪、拉
各种静置设
备(各种容
2 水准仪、吊
器、箱、罐标高±5
等)
垂直度(1m)2 吊线和尺量
3 离心式水泵泵体水平度(1m)0.1
尺检查
水平尺和塞
线和尺量
坐标15
线和尺量
线和尺量
允许偏差
轴向倾斜(1 水准仪、百
联轴0.8
m)分表(测微
器同
螺钉)和塞
0.1 心度径向位移
尺检查
13.3.11 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表13.3.11的规定。
13.3.12单斗式提升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轨的间距偏差不大于Zmm。
2 1‰:倾斜式导轨的倾斜度垂直式导轨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
偏差不大于2‰。
3 料斗的吊点与料斗垂心在同一垂线上,重合度偏差不大于
10mm。
4 行程开关位置应准确,料斗运行平稳,翻转灵活。
检验方法:吊线坠、拉线及尺量检查。
表13.3.11 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检验方法
(mm)
架空15 水准仪、拉
1 坐标
地沟10 线和尺量
标高架空±15 水准仪、拉
2
地沟±10
线和尺量
2‰
DN≤100mm
水平管道纵、横最大50 直尺和拉线
3
方向弯曲3‰检查
DN>100mm
最大70
2‰
4 立管垂直吊线和尺量
最大15
5 成排管道间距3
6 交叉管的外壁或绝热层间距10
直尺尺量
13.3.13 安装锅炉送、弓讯机,转动应灵活无卡碰等现象;送、
引风机的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和启动检查。
13.3.14 水泵安装的外观质量检查:泵壳不应有裂纹、砂眼及凹
凸不平等缺陷;多级泵的平衡管路应无损伤或折陷现象;蒸汽往复泵
的主要部件、活塞及活动轴必须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和启动检查。
13.3.15 手摇泵应垂直安装。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泵中心
距地面为800mm。
检验方法:吊线和尺量检查。
13.16 水泵试运转,叶轮与泵壳不应相碰,进。出口部位的阀门
应灵活。轴承温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通电、操作和测温检查。
13.3.17 注水器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中心距地面为1.0~
1.2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3.3.18 除尘器安装应平稳牢固,位置和进、出口方向应正确。
烟管与引风机连接时应采用软接头,不得将烟管重量压在风机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19 热力除氧器和真空除氧器的排汽管应通向室外,直接排
人大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20 软化水设备罐体的视镜应布置在便于观察的方向。树脂
装填的高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对照说明书,观察检查。
13.3.21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计偏差应符合本
规范表4.4.8的规定。
13.3.22 在涂刷油漆前,必须清除管道及设备表面的灰尘、污垢、
锈斑、焊渣等物。涂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
涂等缺陷。
13.4 安全附件安装
主控项目
13.4.1 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13。4。1的
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
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表13.4.1 安全阀定压规定
项次工作设备安全阀开启压力(Mpa)
1 蒸汽锅炉
工作压力+0.04 Mpa
1.12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
+0.07 Mpa
2 热水锅炉
1.14掊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
+0.10 Mpa
3 省煤器1.1倍工作压力
工作压力+0.02 Mpa
检验方法:检查定压合格证书。
13.4.2压力表的刻度极限值,应大于压力的1.5 倍,表盘直径
不得小于100mm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
13.4.3 安装水位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玻璃板(管)
的最低可见边缘应比最低安全水位低25mm;最高可见边缘应比最高
安全水位高25mm。
2 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
3 电接点式水位表的零点应与锅筒正常水位重合。
4 采用双色水位表时,每台锅炉只能装设一个,另一个装设普通水
位表。
5 水位表应有放水旋塞(或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
13.4.4 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卫员超温、超压报膏器及联锁保护
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检验方法;启动、联动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
13.4.5蒸汽锅炉安全阀应安装通向室外的排汽管。热水锅炉安全
阀泄水管应接到安全地点。在排汽管和泄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定压合格证书.
一般项目
13.4.6 安装压力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l 压力表必须安装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防止受高温、
冰冻和振动的影响,同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2 压力表必须设有存水弯管。存水弯管采用钢管煨制时,内径
不应小于10mm;采用铜管
煨制时,内径不应小于6mm。
3 压力表与存水弯管之间应安装三通旋塞。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3.4.7 测压仪表取源部件在水平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
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液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
成0”~45”夹角范围内。
2 测量蒸汽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或下半部与管道水平
中心线成0”~45”夹角范围
内。
3 测量气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3.4.8 安装温度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安装在管道和设备上的套管温度计,底部应插入流动介质
内,不得装在引出的管段上或死角处。
2 压力式温度计的毛细管应固定好并有保护措施,其转弯处的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rum,
温包必须全部浸人介质内;
3 热电偶温度计的保护套管应保证规定的插入深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3.4.9 温度计与压力表在同一管道上安装时,按介质流动方向
温度计应在压力表下游处安装,如温度计在压力表的上游安装时,其
间距不应小于3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3.5 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主控项目
13.5.1 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应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
2 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
160℃,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
24h。
3 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4 烘炉的中、后期应根据锅炉水水质情况排污。
检验方法:计时测温、操作观察检查。
13.5.2 烘炉结束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炉墙经烘烤后没有变形、裂纹及塌落现象。
2 炉墙砌筑砂浆含水率达到7%以下。
检验方法:测试及观察检查。
13.5.3 锅炉在讲炉、煮护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
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问的热状态定压幢激和调鳖。
检验方法:检查烘护、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一般项目
13.5.4 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长
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进行煮
炉。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
应无锈斑。
检验方法:打开锅筒和集箱检查孔检查。
13.6 换热站安装
主控项目
13.6.1 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 倍作水压试验,蒸汽
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部分应不低于0.4 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
13.6.2 高温水系统中,循环水泵和换热器的相对安装位置应按
设计文件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13.6.3 壳管式热交换器的安装,如设计无要求时,其封头与墙
壁或屋顶的距离不得小于换热管的长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3.6.4 换热站内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3.3J 的
规定。
13.6.5 换热站内的循环泵、调节阀、减压器、疏水器、除污器、
流量计等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13.6.6 换热站内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3.3.11
的规定。
I3.6.7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听偏差应符
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1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4.0.1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
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
(或子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1 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
B。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Co 检验批质量验收见附录
2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的基
础上,对涉及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D。
E。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
14.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主
要内容:
1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
2 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
3 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试验。
4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
5 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
6 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
7 消火栓系统测试。
8 采暖系统冲洗及测试。
9 安全阀及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
10 锅炉48h负荷试运行。
14.0.3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 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
进场验收单。
5 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
6 设备试运转记录。
7 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
8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竣工图。
附录A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和分项工程可按附表
A划分。
附表A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分部工程序号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
1 室内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安装、给水设备
安装、管道防腐、绝热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雨水
2 室内排水系统
建筑给水、
排水及采暖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
3
工程系统安装、防腐、绝热
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
4 卫生器具安装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
管道安装
及散热器安装、金属辐射板
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
暖系统安装、系统水压试验
及调试、防腐、绝热
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泵接
6 室外给水管网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沟
及井室
排水管道安装、排水管沟与
7 室外排水管网
井池
管道及配件安装、系统水压
8 室外供热管网
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建筑中水系统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
9
及游泳池系统备安装、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锅炉安装、辅助设备及管道
供热锅炉及辅安装、安全附件安装、烘炉、
10
助设备安装煮炉和试运行、换热站安装、
防腐、绝热
附灵B 检验批质量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
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
工程名称专业工长/
证号
分部工程名称施工班、组
长
分项工程施工验收部位
施
工
依
据
主《规范》章、节、质量规定施工单位检监理(建设)
控条、款号查评定结果单位验收
项
目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监理工程师:
收结论(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日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附表C
填写。
附表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
人/证号
项目质检员/证
子分部工程名称/
号
分项工程名称专业工长/证号/
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检验批数量
施工单位检查监理(建设)单
序号检验批部位
评定结果位验收结论
项目技术负责
1
2
3
4
5
6
7
8
9
10
验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
检查结收
责人: 专业技术负责人)
论结
年月日年月日
论
附录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
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
人进行验收,并按附录D填表。
附表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
责人/证号
项目技术负
/
项目质检员
子分部工程名称
/证号
专业工长/
子分部工程施工单位
证号
检验批数量施工单位检监理(建设)
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查结果单位验收结
/
/
论
1
2
3
4
5
6
质量管理
使用功能
观感质量
验收专业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
意见日
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
人)
年
月日
附录E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附表E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
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室设单位填写,填写内容应
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作出评价。
附表E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层数/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
项目经理/证号/ 专业技/ 项目专业技术负/
术负责责人/证号
人/证号
序项目验收内容验收结论
号
1 子分部工程质共子分部,经查子分部;
量验收子分部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2 质量管理资料共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核查项项;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
3 安全、卫生和共抽查项,符合要求
主要使用功能项;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项
核查抽查结果
4 观感质量验收共抽查项,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施工单位
(公章)(公章)(公章)(公章)
单位(项目)单位(项目)单位(项目)单位(项目)
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
加
验
收
单
位
年月年月年月年月
日日日日
睢宁租房-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管辖

更多推荐
丝扣管件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