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发(作者:)

操作台外形图见图1

图1 操作台外形示意图

4.3 高柜柜体尺寸(模数)系列为:

长*宽*高:450mm*575mm*2200mm(含踢脚板高)

500mm*575mm*2200mm(含踢脚板高)

600mm*575mm*2200mm(含踢脚板高)

4.4厨柜的组合尺寸见表3

设计方法及步骤

3.1.1测量尺寸

a)厨房长、宽、高尺寸;

b)门、窗的尺寸和位置尺寸;

c)给排水管尺寸及接口位置尺寸;

d)燃气管尺寸及接口位置尺寸;

e)烟道尺寸和位置尺寸;

f)阀门、水表接口位置尺寸;

g)电源插座的数量和位置尺寸;

h)墙角垂直度;

i)暖气管、暖气片的尺寸和位置尺寸;

j)燃气热水器排气口位置尺寸;

k)墙内有暗设管线的路径和位置尺寸;

l)影响厨房设计的障碍物尺寸和位置尺寸。

3.1.2 绘制家用厨房设备设计实测图(附图1)

3.1.3 设备选择

3.1.3.1 橱柜及台面应选用符合GB/Txxxxx.2《家用厨房设备通用技术要求》规定的产品。

3.1.3.2 厨房用电器产品应符合GB4706规定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及产品的相关标准,并应具有出厂随机印刷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证、标识等)。

3.1.3.3 铰链、拉手、滑轨及转篮等五金配件及辅件应符合GB/Txxxxx.2中5.1.6及5.14的规定。

3.1.3.4 水槽的规格尺寸应符合图样规定,技要求术符合GB/Txxxxx.2中5.12的规定。

3.1.3.5 水嘴应符合GB/T18145—2000或QB/T1334—1998的规定。

3.1.3.6 电源开关插座应选择额定电流不小于10A,防溅水型,且经过安全认证的产品。

3.1.4 设备布置

厨房设备设计和安装在遵守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同时,还要与各类家用电器模数相协调。

3.1.4.1 水槽柜、操作台、灶具和吸油烟机等设备应符合人们操作习惯和工作三角原则(附图2)。

3.1.4.2 水槽柜设计要满足操作方便,卫生及洗涤物沥水的功能。

3.1.4.3 按厨房面积和用户要求确定厨房布置形式为:单排形、L形、U形和双排形,在单排形、L形厨柜设计中,低柜与相对墙面间距离应≥900mm,U形和双排形的两排低柜间的距离应≥900mm。

3.1.4.4 地面至吊柜底面净空距离为13M+nM(n为正整数),推荐吊柜及吸油烟机底面距地面高1400mm-1600mm,吊柜顶面距地面高≥2100mm。

3.1.4.5 厨房的管线应设在橱柜的后面或下方墙角处。

3.1.5 绘制家用厨房设备设计平面图(附图3)。

3.1.6 绘制家用厨房设备设计立面图(附图3)。

3.1.7 绘制家用厨房设备设计台面图(附图4)

3.1.8 绘制家用厨房设备设计效果图(附图5)

3.2 技术要求

3.2.1 厨房给排水

3.2.1.1 厨房给水(含冷、热水)宜采用暗设管道,为加强管道及管件防腐性能,宜选用铝塑复合管,给水接口位置:水平距排水管接口300mm—400mm,给水管接口高度距地面500mm—600mm,排水管距地面100mm—200mm较宜。

3.2.1.2 穿墙面的给水管口接头宜高于台面≥100mm,冷、热水管口中心距150mm为宜。

3.2.1.3 厨房给水采用明设管道时,管子中心距地面不应大于80mm,距墙面距离不大于80mm。

3.2.1.4厨房排水管道采用PVC管材、管件,如需加长时要避免出现S状,且端部留有≥60mm长的直管。

3.2.1.5 水槽柜的水槽设置,水槽外缘至墙面距离≥70mm,水槽侧外缘至给水主管距离宜≥50mm。

3.2.1.6 水槽必须配置落水滤器和水封装置;与排水主管相连时,优先采用硬管连接,并应保证坡度;当受到条件限制时,可采用波纹软管,软管与水平夹角应大于30°。

3.2.2 电源及插座

3.2.2.1 厨房电器用导线应采用带塑封的铜线,其截面不小于4mm2。

3.2.2.2 厨房应提供数量足够,位置合适的220V,10A防溅水型单相三线和单相双线的电器插座组,应有可靠独立的接地保护,插座距地面高度宜1200mm—1400mm。

3.2.2.3 厨房电源插座应设置单独回路,并设漏电保护装置。

3.2.3 厨柜设计

3.2.3.1 灶具柜设计要结合燃气管道及吸油烟机排气口位置,灶外缘与燃气主管水平距离不少于300mm。

3.2.3.2 灶具的左右两侧面至墙面之间距离为≥150mm,当该距离小于150mm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3.2.3.3 灶具柜两侧宜有存放调料的空间及放置锅等容器的台位。

3.2.3.4 台面板需要拼接时,接缝不得靠近水槽或嵌式灶。

3.2.3.5 吸油烟机宜对正灶台,吸油烟机底面距灶面高度应为650mm-750mm。

3.2.3.6 转篮柜邻角边不宜设置直动式滑轨门板(如:米柜、抽屉柜、调料柜等)如需设置时,应加调整板。

3.2.3.7 燃气表柜,冰箱立柜,微波炉柜等橱柜不设背板。

3.2.3.8 消毒柜、微波炉柜和吸油烟机柜等的背后不允许有明管线。

3.2.3.9 吊柜与低柜的水平面应垂直。

3.2.3.10 吊柜与低柜的相对应侧面应保持在同一平面上,直线度允许误差≤2mm。

3.2.3.11 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用户,宜设置钢瓶柜,钢瓶柜宜靠近水槽柜安放。

3.2.3.12 燃气热水器排烟管不允许从柜体内部横穿。

3.2.3.13 柜体内的水、气管道及阀门设置要考虑装拆和取出方便。

3.2.3.14 吊码及吸油烟机等安装位置处应避开暗藏管线。

3.2.3.15 设置管线路径时,应避开吸油烟机等及吊码安装位置。

4、安装

4.1技术要求

4.1.1 外观

4.1.1.1 产品外表面应保持原有状态,不得有碰伤、划伤、开裂和压痕等损伤现象。

4.1.1.2 厨柜安装位置应按家用厨房设备设计图样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换位置。

4.1.1.3 橱柜摆放应协调一致,台面及吊柜组合后应保证水平。

4.1.1.4 对门板应进行全面调节,使门板上下、前后、左右齐整,缝隙度均匀一致。

4.1.2 安装尺寸公差

4.1.2.1 台面及前角拼缝应≤0.5mm(不锈钢及人造贴面板);人造石应无拼缝。

4.1.2.2 橱位差度应≤2.0mm。

4.1.2.3 后挡水与墙面之间距离应≤2.0mm。

4.1.2.4 柜体左右两侧面与墙面之间距离应≤10mm。

4.1.2.5 低柜台面距地面高度公差应为±10mm。

4.1.2.6 嵌式灶具安装应与吸油烟机对准,允许公差为±20mm。

4.1.2.7 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抽屉与框架、抽屉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表面的位差度应≤2.0mm。

4.1.2.8 台面拼接时的错位公差应≤1.0mm。

4.1.2.9 相邻吊柜、低柜和高柜之间应使用柜体连接件紧固,柜与柜之间的层错位、面错位公差应≤1.0mm。

4.1.3 牢固度

4.1.3.1 吊柜与墙面的安装应接合牢固,连接螺钉不小于M8,每900mm长度不少于两个连接固定点,确保达到承重要求。

4.1.3.2 拼接式结构橱柜的安装部件之间的连接应牢靠不松动,紧固螺钉要全部拧紧。

4.1.3.3 吸油烟机安装应水平,牢靠固定在后墙面(或连接板上),不得松动或抖动。

4.1.3.4 台面与柜体要结合牢固,不得松动。

4.1.3.5 吊柜安装完毕,门中缝处应能承受150N的水平冲击力,底部还能承受150N力的垂直冲击力,而柜体无任何松动和损坏。

4.1.4 密封性能

4.1.4.1 排水机构(落水滤器、溢水嘴、排水管、管接等)各接头连接、水槽及排水接口的连接必须严密,不得有渗漏,软管连接部位应用卡箍紧固。

4.1.4.2 燃气器具的进气接头与燃气管道接口之间(或钢瓶)的软管连接应严密,连接部位必须用卡箍紧固,不得有漏气现象。

4.1.4.3 给水管道与水嘴及接头应不渗漏水。

4.1.4.4 后挡水与墙面连接处应打密封胶(不锈钢厨柜除外)。

4.1.4.5 水槽与台面连接处应使用密封胶密封(不锈钢厨柜整体台面水槽除外)。

4.1.4.6 嵌式灶具与台面连接处应加密封材料。

4.1.4.7 吸油烟机排气管与接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4.1.5 安全性能

4.1.5.1 厨房电源插座应选用质量合格的防溅水型单相三线和单相双线的组合插座。

4.1.5.2 所有抽屉和拉篮,应推拉自如,无阻滞,并设有不被拉出柜体外的限位保护装置。

4.1.5.3 所有柜的锐角必须磨钝。

4.1.5.4 金属件在人可触摸的位置要砂光处理,不允许有毛刺和锐角。

4.1.6 清洁卫生

4.1.6.1 现场安装应文明施工。施工前,应清理好现场,凡有碍施工的杂物必须清理干净,以便于施工。

4.1.6.2安装完毕,先用湿布清洁柜体、门板、台面和辅件,再用干布擦拭干净,及时清理整顿好现场。

5、试验方法和验收

5.1 外观

用目视、感官检验应在自然光或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下,检查台面、门板及柜体板外表是否有碰伤、划伤、开裂和压痕等损伤;橱柜摆放位置是否按家用厨房设备设计图样要求;台面板是否水平。

5.2 安装尺寸公差

采用精度为±0.6mm的钢卷尺、直板尺和塞尺进行测量,检查4.1.2.1~4.1.2.9是否符合安装尺寸公差的要求。

5.3 牢固度

5.3.1 采用扳手和螺丝刀等工具,对所有接合部位进行检查,均应接合牢固。

5.3.2 将吸油烟机接上电源,开机5min后,无异常声音或抖动为合格。

5.4 密封性能验收

5.4.1 目视各密封处是否按要求采取了密封措施。

5.4.2 采用扳手等工具,对所有水、气接头进行检查,均接合牢固为合格。

5.4.3 排水密封检查:将水槽注满水,快速完全打开落水塞,并继续注水,同时检视水管与水槽连接处和排水机构各部位的连接处,均无渗漏为合格。

5.4.4 燃气接头密封检查:打开气阀后,用肥皂水均匀涂到燃气管接头部位2min内,如肥皂水无气泡产生为合格。

5.5 安全性能和清洁卫生

5.5.1 电气绝缘电阻试验:

采用500V绝缘电阻仪,检查充电部和接地危险的非充电金属部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

5.5.2 电气绝缘耐压试验:

在做完绝缘试验后,用电压为220V,输出电压为0~2500V可调试验设备,施加1500V交流电压1min后,带电部位与不应带电的金属件之间,不应有击穿和闪络现象。

5.5.3 采用目测、触摸检查4.1.5.1、4.1.5.3、4.1.5.4和4.1.6.1及4.1.6.2符合要求为合格。

5.5.4 将所有抽屉和拉篮水平拉出,检查推拉自如、无阻滞,且不被拉出柜体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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