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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日发(作者:)
装饰公司与大客户之间结算规则
为了方便大客户总代招商、吸引更多的分销客户加盟品牌,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结算标准
1/普通标准店结算标准(二代方案)
a、40平米至100平米,按600元/平米结算
b、101平米以上,按700元/平米结算
2/商超标准店结算标准(二代方案)
a、150平米以下,按800元/平米结算
b、151平米以上,按900元/平米结算
二、商超范围
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东方家园、百安居、富安居、富森美、欧亚达、集美家居、博美家居、家得宝(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几种全国或区域性连锁商超)
三、备注说明
1、专卖区(老方案)和旗舰店(第三代方案)不在以上结算范围之内,由大客户公司另行规定。
2、标准店是否允许设立、经营时间多长等相关事宜由大客户公司营销中心决定。
3、装修公司把控装修质量按大客户公司的设计图纸、选材、工艺要求进行监理。
四、结算面积
1、结算面积:最终以大客户公司市场部验收标准为准。
2、工程总价:多个工程由单个工程相加而定(另附对账明细表)
五、出资方式:工程承包者先垫付装修款,待验收合格,手续齐全,由装修结算。
六、结算方式
1、装修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装修款,采取采购等额产品,以货物进行结算。
2、经装修公司监督监理、大客户公司验收合格之后,大客户公司收集装修资料(合同书、发票、实际装修图片、装修异常更改审批资料)与大客户公司对账,自装修公司收全资料起60个工作日内结算当期应结算款的60%,剩下30%在店面经营期满一年时给予结算,剩下10%在专卖店经营二年期满时,装修质量没有出现异常问题、店面还在经营大客户品牌,装修公司给予结算,否则不予结算。
3、经营期间如有出现异常情况,结算方式将根据大客户公司临时调整为准。
七、其他方面
1、如果装修公司结算费用不够实际装修,差额部分由加盟商支付。
2、分包方需提供税务局开具的正式票据给装修公司,装修公司收到票据后按流程规定给予结算装修费。
发票抬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发票项目:装修费或装修材料费;
特别说明:结算方式及结算标准以该文件为准!!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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