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发(作者:)

税目明细税率

1、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征收率

全额缴纳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

售的:

a、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

区,免增值税。

b、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

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宅对外销售

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含2年)的

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0.20

附加税12%

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

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个人出售住宅和商铺税费表

住宅

计税依据

1、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

房对外销售的:

a、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之外的地区,免增值税。

b、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

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

非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

减去购买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含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

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

1、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

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费用)*20%

278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

2、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

转让收入*7.5%*20%

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计税公式税目明细

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税额=增值税*12%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附加税

商铺

税率计税依据

0.05%不含税交易价/评估价

累计税率

0.20

5%增值额

12%增值税税额

商铺

计税公式

契税=不含税交易价/评估价*0.05%

1、可提供上手购房资料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上手价

(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

2、不能提供购房资料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

*90%)*30%

国税总局2016年70号公告

1、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

用)*20%

2、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7.5%*20%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1+5%)*5%

=增值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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