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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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郑州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即如何补缴差价的新政策正式实施。 昨日,记

者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以及各区房管局了解到,新政实施一周来, 咨询办理的市民众

多, 部分辖区办理补缴差价的市民也较多。 房管部门提醒, 办 理抵押贷款的经适房和

没下发产权证的经适房不能办理补缴差价。

数千个家庭咨询如何补缴差价

记者昨日从市内五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房管局了解到,因为各 辖区经济

适用房项目分布情况不同,咨询、受理的情况也不一样。

管城区、高新区以及经开区房管局等相关负责人说,以前这些区域的经济适 用房项目

比较少, 只是在最近几年才有部分项目落地, 所以咨询的人不太多,“有 几个准备办理

的市民, 办理手续进行到一半又不办了。 ”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 心办事大厅工作人员

如是说。高新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也称,一周来共有

20

多人 咨询,受理了八九个市民申请

材料。 中原区经适房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他们这 一周共受理了

15

份申请材料。

相比之下,惠济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受理了

30

多份申请材料, “市住房

保障管理办公室要求办理时间要快捷,各区都是上午受理市民申请材 料,下午就要转到市

里面,第二天上午受理结果就要出来。”而二七区住房保障 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他们

一个星期共接受

2000

多人咨询,受理了

400

多户 家庭的补缴申请。

差价款缴纳程序

1.

购房人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市经济适用住 房补缴

差价款审批表》或《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批表》;

2.

市住房保障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经审核后出具《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缴

款通知书》,注明“补缴的 土地 价款”;

3.

购房人持市住房保障机构开具的票据,通过指定银行缴纳差价款;

4.

购房人将银行缴款票据送交区房管局;

5.

市住房保障机构将缴款票据归集整理后上报市财政局;

6.

购房人持市住房保障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差价款缴纳证明及其他相关资 料办理

交易手续;

7.

注销或变更房屋所有权证,凭缴款票据办理或变更土地证

受理地点

补缴差价款和满五年上市交易受理地点为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具体地址:

1.

金水区: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同乐路

9

号,金水区房管局七楼

63691228

2.

二七区:齐礼阎中街

95

号院一楼二七房管局

68889275

3.

管城区:管城区书院街

31

号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66218625

4.

中原区:中原西路与桐柏路交叉口中原大酒店三楼经适房办公室

67633653

5.

惠济区:开元路

8

号惠济区房管局五楼

63639393

6.

高新区:高新区科学大道

61

67996680

7.

经开区:经北一路

30

号经开区房管局

308

房间

86126212

8.

郑东新区:郑东新区民生路与祥盛路交叉口东南角

86121027

房本没下来,不能办理补缴差价

各区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从咨询、受理的情况来看,市民提交材料 等都比

较顺利。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 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 以及办理中出

现的问题,对于实行抵押贷款、目前还在还房贷的经济适用房,不 能办理补缴差价款;另

外,有些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这部分人 目前也不能办理补缴差价款。

此外,该负责人也称,在具体操作上,已婚的家庭,有些人总是带着产权证 上产权

人一人的证件去办理,而根据规定,需要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身 份证、结婚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单身者,也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对于房子 超过合同面积的,还需

要提供补交差价款的证明,比如,购房合同面积是

要提供。

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

100

平方米,房产证上的面积是

110

平方米,这个超出的

10

平方米面积差价款缴纳 凭据也需

经适房差价怎么算? 根据购房时间确定差价款补缴标准

结合不同时期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实施差别化的上市交易管理

1.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市政府第

189

号令

有关规定购 买的

经济适用住房

应按照原购房价格的

30%

缴纳差价款;也就是说,在

2010

4

15

之后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

30%

缴纳差价款。

2.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市政府第

146

号令

有关规定购 买的

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原购房价格的

20%

缴纳差价款;也就是说,在

2005

11

1

2010

4

15

日间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

20%

缴 纳差价款。

3.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市政府第

146

号令

出台前购买的经 济适

用住房应按照原购房价格的

10%

缴纳差价款。也就是说,在

2005

11

1

日前购买的

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

10%

缴纳差价款;

签订合同时

超出核准面积部分已缴纳差价款的不再缴纳,未缴纳补差款的 按上述

标准执行。

如何办理经济房差价款缴纳

提交资料

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离] 婚

证),已缴纳差价款银行单据。

以上资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购房合同只收取购房单价、合同签订日期页)。

差价款缴纳程序

1•

购房人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市经济适用住 房补缴

差价款审批表》或《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批表》;

2.

市住房保障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经审核后出具《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缴

款通知书》,注明 补缴的土地价款”;

3•

购房人持市住房保障机构开据的票据,通过指定银行缴纳差价款;

4.

购房人将银行缴款票据送交区房管局;

5.

市住房保障机构将缴款票据归集整理后上报市财政局;

6•

购房人持市住房保障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差价款缴纳证明及其他相关

资料办理交易手续;

7.

注销或变更房屋所有权证,凭缴款票据办理或变更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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